不過爬樓梯有點累,顧微一開始還數著台階,到後面只能氣喘吁吁的叉著腰往上爬,三年後這個夜市就會徹底荒廢,周末也沒什麼人,只有一些叔叔阿姨打牌會約在這兒喝茶。
小地方的人大概都有些念舊,新鮮感過去還是喜歡廣場的步行街,小攤販們自然是哪裡人多去哪兒擺,不過過年的時候這一塊因為離廣場近會跟著熱鬧一點。
顧微點開後台看了一眼,已經有800塊了,超過800塊平台就會扣稅,卡著800提現正好。
因為才第二年,大家的新鮮勁還在,左右兩邊小攤販不少,顧微逛了一圈,給外婆買了個花花綠綠的包,是斜挎的,可以裝不少東西。
回到家,外婆欣喜的接過了包:「好看,上面還有花,過兩天他們約著要去看荷花,正好可以背。」
給外婆買東西就是這點好,不管他帶什麼回來外婆都會說喜歡,而且會背在身上,上輩子他只送過陳厭一次禮物,是陳厭念叨了一個星期的球鞋,對方沒說喜歡,也沒說不喜歡,只說了謝謝,後面也沒見他穿過。
不知道其他人送禮物是什麼心情,顧微送禮物的時候就希望對方是喜歡的,至少得用一次吧,不然他這錢就白花了。
所以上輩子室友過生日他每次都會讓對方從購物車選幾件,自己代付,或者直接轉紅包也行。
但陳厭就不喜歡這樣,他喜歡驚喜,希望禮物是對方用心挑,或者親手做的。
顧微以前也試過給驚喜,他高二省下錢買了一個白色的包,簡約又乾淨,在媽媽過生日這天送給了她。
但媽媽並不喜歡,她嫌這個包不經髒,說他浪費錢。
「但是如果你不喜歡,不就是浪費錢嗎?」顧微試圖跟陳厭講道理。
陳厭立馬反駁道:「你送的我怎麼可能不喜歡?」
顧微不信:「如果喜歡,你怎麼不穿?」
陳厭氣得直咬牙:「你送的我肯定要珍藏起來啊!」
現在看來,他們果然不合適,哪兒哪兒都不合適。
過了兩天,外婆果真背著他買的包出去看荷花了,一起玩的有一個阿姨挺時髦,還拍了短視頻發網上,顧微給視頻點了個贊,截下了包的圖片發給沈知也。
【顧微:我買的,怎麼樣,好看嗎?】
沈知也似乎在忙,過了好久才回他:好看,大佬自己背的嗎?
【顧微:沒,給外婆買的。】
【沈知也:哇,那咱外婆在小姐妹面前肯定還有面子!】
【沈知也:看!我外孫給我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