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莊牧的監督下,沈雲喝了足足三杯酒,酒喝得急了,醉意也就上了頭,話匣子自然也就打開了。
「行,咱們說正事。等會,先打住,別和我夸花木蘭那小子。那小子是千挑萬選才選出來的,多優秀我心裡有數。」
莊牧笑笑:「你確定不是因為她和小妹走的太近,你看不下去想去宰了她的時候才無意中發現麼?」
「也可以這麼……」
「莊牧,你詐我!」沈雲暴怒,莊牧卻只是笑。
「一肚子壞水,就知道坑兄弟。」
抱怨了幾句之後沈雲也乾脆地承認了這個事實:「確實和你說得一樣。但是這小子是真有才幹,不然我早把她亂刀剁了去餵狗了。」
「看出來了。天子如此明顯的千金市馬骨行為居然都沒讓她有半分失態,居然還能觥籌交錯,應對得宜,你我皆不如她。」
「廢話,咱倆十六歲還在國子監讀書玩樂,那小子就當了先鋒斥候,立功數次之後,名字又兜兜轉轉回到了我案前的軍報上。二十歲咱倆剛剛及冠,入宮當差,她就一溜煙竄到了正四品。和她比?別說我倆了,有個好老子的李華元都比不過她。」
「可惜了。」莊牧聽了好友的一長段話,只回了一句長嘆。
「是啊,可惜了。」烈酒入喉,辛辣而刺激,沈雲重新倒在了枕頭上。
「老子要是還有一個妹妹,肯定會嫁給她,早早把這個王八蛋拴牢了,省的被別人打主意。」
莊牧想勸,但勸不出口。
天子將一個羽林衛這等親近之職授予了花木蘭,表面看是榮寵無限,實則是在敲打莊沈這些軍中勛貴,該放權讓位了,總不可能讓他堂堂一個天子遇功只能賞邊將羽林衛職位吧。
而聖旨中經略漠西這一條就更誅心了,漠北這個緩衝要地被沈氏父子兩代人幾十年功夫經營的如同鐵通一般,只要朝廷不指手畫腳,又何來邊地失陷,庶民受苦,更別說派花木蘭去經略漠西了。
明明丞相那邊在扯後腿,卻給軍方打了一百板子,擱誰誰都冤枉。
酒精麻痹了神經,物傷其類的沈雲紅著眼睛問向莊牧:「牧之,你老實說,朝廷是不是把我們這些兒郎都看做了棄子,不用的時候就放在外面不管,等到有用時,一個羽林衛郎官就能把我們安撫了!你說說,我這個漠北都護要是戰死在這,能不能換死後的一個大將軍噹噹啊,到時候牧之你還得給我作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