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下,藍秀已經十分優秀了,她漂亮,能幹,可在這人來人往的火車站裡,藍秀覺得自己就是灶頭裡烤過頭的番薯,又黑又癟,渾身帶著土氣,哪像海市這些時髦的姑娘啊,走起路來昂首挺胸的,這種時髦,是從小到大生活的環境和眼界帶來的,也是藍秀怎麼都學不會的。
她總算明白了,為什麼丈夫心心念念想要回到這個城市。
「走,我帶你們去招待所先住下來,然後咱們在找一個合適的房子租下。」
因為怕自己租的房子藍秀不喜歡,所以簡西還租著原本那個小單間,準備在將她們娘倆接過來的這段時間,先在招待所將就幾天,等藍秀挑中合心意的房子,再一塊搬過去。
「你不是租了房子嗎,幹嘛再浪費那些錢呢,你掙錢又不容易,我可捨不得糟蹋。」
藍秀將視線從那些來來往往的時髦女郎身上收了回來,想到簡西提過他早就從簡家搬出來,租了個小房子住,覺得沒必要浪費去供銷社開房的錢。
「房子有些小。」
簡西有些猶豫。
「只要有張床就好了,咱們三個先擠擠。」
藍秀想著,房子再小又能小到哪裡去呢?
等到她來到簡西租到那個小單間的時候,藍秀就知道自己錯了。
鄉下地方大,村里最窮的人家,房子再破,至少宅基地擺在那裡,總是又大又寬敞的,藍秀的房子就更不用說了,青磚灰瓦的大平房,放在鎮上和縣裡那也是頗為氣派的。
可簡西租住的小單間呢,裡面只擺了一張約一米寬的木板床,窄窄的走道停放了一輛木板車,上面堆滿了簡西做生意的工具,除此之外,也就一個木箱子,裡面堆放著簡西的衣物,外面擺著牙刷牙杯以及碗筷等生活用品。
那么小的一間屋子,連個下腳的地方都沒有,可簡西自從從簡家搬出來後就在這裡住了那麼長一段日子。
在鄉下的時候,藍秀哪捨得讓他受這樣的罪啊,這裡連張桌子都沒有,簡西在哪兒看他喜歡的文學書?在哪兒寫他靈感一現時的詩章?
藍秀心裡酸的厲害,即便這樣,她男人為了接她和丹丹來城裡,咬牙都忍過來了,他放棄了自己的愛好,做了往日他最看不上的工作,可她在鄉下的時候還總是悲觀的揣測他的行為,她可真壞啊。
「你把家收拾的真乾淨。」
藍秀憋了一肚子的話,可等開口時,只是笑著誇讚簡西將這間小小的屋子收拾的那麼整潔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