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大嫂在律師房間搜到了帳本,上面記錄了給郵差的錢,證實他就是暗中僱傭郵差竊取信件的人。
律師自辯:「我這麼做是為了利益,賣情報給蘿商人。我和蘿富翁爭吵,是因為他發現了這件事,還要把我告上法庭吊銷律師執照,所以我很希望他死,但我離開的時候,他還活著。」
隨後,姚晨又在女僕送餐的推車下面,找到了那袋失蹤的鑽石,女僕供認不諱:「是我趁蘿富翁休息時偷的,他每天睡前會檢查一次,昨天晚上我就偷到了,準備今天毒死他。這個毒藥警察檢查不出來,我這麼幹已經很多次了,每次都成功逃脫。」
蘿商人:「能不能不要這麼驕傲?」
突然,郵差大叫:「你們快來!我在窗台上發現一樣東西!」他在窗欞上發現了一小塊深紅色的,有彈性的,類似布料的東西。
「這是什麼?」
「不知道。」
「房間門是鎖住的,窗戶並沒有,應該是有人往外扯東西的時候,不小心被勾住的。這個很關鍵,太棒了郵差!」蘿富翁高興地說,「房子沒有陽台,這面牆外面是後院,我們去一樓看看。」
在他的帶領下,眾人在泥土了發現一個刺破了的人臉氣球,以及綁在氣球一端的長長的細繩。
蘿商人見識廣博:「這是十九世紀一種娛樂玩具,叫豬叫氣球,放氣的時候會發出巨大的野豬一般的嚎叫。」他靈光一閃,激動道:「我們在七點四十五聽到的那聲慘叫,可能不是被害人發出的!而是這個氣球!兇手用它做了一個延時裝置,掩蓋了真正的行兇時間!」
「也就是說,我們的不在場證明,並沒有用?」律師有些泄氣,本來以為已經把嫌疑人範圍縮小到兩個了,結果要從頭再來。
「這案子要怎麼破啊!」女僕抓狂。
投票前,大家進行最後的案情分析。
律師說:「這個案子非常具有挑戰性,我們現在還是沒有找到兇器,只有根據現有的線索和證詞進行推斷。」
「首先,我們的時間線需要重新梳理一下,案發時間不是七點四十五分,基本可以斷定是這之前,六點到七點四十五都有可能。六點到六點半的時候,我們大部分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蘿商人在散步,蘿大嫂在睡覺,蘿少爺在自己房間,女僕在打掃,郵差在閒逛還路過了二樓被害者房間,我曾去過被害人房間。我是六點二十離開的,所以犯案時間範圍在六點二十到七點四十五之間。」
「假如你說的是真的。」蘿商人又指出:「我認為有明確不在場證明的這幾個人最可疑,分別是蘿少爺、女僕和律師。」他的目光銳利,盯著姚晨:「為什麼你突然要吃水果?」
「想吃就叫了啊!」蘿少爺覺得這個問題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