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李書吏差使人上前備了一切,沈俊上前,趙清漪道:“大人,今日和離乃是民婦不屑與欺師滅祖背信棄義之徒為夫妻主動提出,和離書應由民婦來寫。肯請大人成全!”
沈俊罵道:“趙氏!你再信口雌黃……”
趙清漪一身正氣,道:“讓王氏出來,證明我是信口雌黃,你告我呀,且讓百姓來看范大人審案,你敢嗎?!王氏若確實只懷三個月身孕,我願讓范大人治毀謗朝廷命官之罪,願受狗頭鍘侍候,決無怨言!你敢讓她來驗出是五六個月身孕,你願認通姦另娶、欺辱糟糠、欺師滅祖,受罷官永不祿用之罪嗎?”
明霞郡主道:“本郡主願以本郡主之名請王太醫、李太醫、孫太醫,並本郡主的兩位嬤嬤來共同為王氏驗身,以證王氏清白!沈狀元若想斬了糟糠,就同意讓王氏上堂來一辨究竟。”
此時,王氏雖在府衙不遠的酒樓里等,明霞郡主的紅衣女衛“保護”著她,她想在這時候作,只會打自己的臉。
但是沈俊和趙清漪的和離的事她並不出面。他們若只是和離,趙清漪並不是告夫,王氏是有自由不出面的,何況她是大官之女,總要比趙清漪多些特權。因為這樣的話,范大人只是一個公證人,而不是審案官員。
誰讓古代女子沒有地位呢,以妻告夫,收押三年,即便告成了他,他另娶平妻說白了也不是什麼大罪。沈俊精明呀,知道糟糠不下堂,娶的是“平妻”,主流官宦人家當然沒有這種事,但是在古代也不是沒有例子。娥皇女英就是美談呀。
就說前朝陳世美吧,他之所以被斬,也不是因為另娶,剛開始連包公都是由著陳世美接了秦香蓮去駙馬府,息事寧人的。陳世美被斬是因為之後一連串喪盡天良的犯罪才能被定罪。(註:鍘美案不是歷史,此中架空小說,不要較真)
此時趙清漪沒有被害死,沈俊又怎麼可能有大罪呢?
若她被收押三年,王、沈兩家豈會放過她,她原本的計劃以妻告夫,是不但要和離,還要把事鬧大,沈俊、王薇不要臉地通姦、欺辱糟糠有所圖謀,讓他們聲名掃地。而她被收押時就借武功和系統工具越獄,然後再一點點咬死他們。
但是這樣,她會一輩子隱姓瞞名,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現在有明霞郡主可借勢,她當然不告了,只求和離歸還嫁妝——這是合理的。
古代欺師滅祖是很大的罪,只是可惜,她又是被平民和女子兩重身份所限,如果現在趙懷方自己有這麼大的魄力和口才邏輯來告沈俊,能夠硬氣,那沈俊才麻煩大了。
現在開口要兩萬兩的白銀,也是臨時想出來的,因為明霞郡主似乎處處在幫她,她自己並不貪錢,卻想要沈俊割肉,試一試又何妨?
范大人一拍驚堂木,說:“肅靜!趙氏,郡主,大夏律法並無此條。沈俊,你乃是讀聖賢書之人,你欺瞞糟糠另娶之事,鐵證如山。本府既然為你們和離作見證,依你所作所為,建議你賠償趙氏兩萬兩白銀。不然,你欺師滅祖忘恩負義之惡行,本府不得不向聖上參你一本。”
范大人為人肅然剛正不阿,他身為封建社會的男子倒並不覺得男子三妻四妾有什麼問題,但是欺師滅祖忘恩負義,他就極為不齒了。在他看來恩師之女、十年賢良勤勞的糟糠,就算另娶,是個人總要通知一聲,而他這樣行事,說他不是另有圖謀難以相信。他坐堂開封府多年,見慣了常人想像不到的惡人,難免也有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