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拉著她的手,說:“薇兒,你再幫我一回,這一大家子長留在東京,每日用度不知多出幾何,只有早早打發了才好。”
王薇冷冷睨他一眼,說:“原指望著能給趙氏點教訓,也雪當日之屈辱,原來的勝券在握之局,卻因為你一敗塗地!最後收拾首尾的卻是我!沈俊,我到底是不是前生欠了你?!”
說著,王薇啪得煽了他一個巴掌,沈俊只叫著她的名字,表達著自己的真情,而當初荒唐實是生病情不由衷。
王薇冷笑:“可不是病嗎!我王薇堂堂吏部尚書之女,滿京名門貴子可挑,我是瞎了眼睛挑你這麼個無情無義的廢物窮鬼!”
廢物是指他的隱疾,男人只這一條,就難有尊嚴了。
沈俊緊緊攥著拳頭,他一定要治好病,他還這麼年輕,十年寒窗,怎麼甘心換來的是這樣的生活。待到將來,王薇對他今日的羞污,他也要加倍奉還。
王薇,她比趙氏也沒有好多少。
……
沈大良一家可不是好打發的,沈俊拿出一百兩來,沈大良父子三人幾乎是當場翻臉。要知道他們一家子可是十六人進京,光進京的路費,花了就有一百多兩,是他們所有的家當。
沈仁年紀最小,從小最受方氏寵愛,也最滑頭,說:“俊弟,你這樣像打發要飯的,內親間的情份都不要了?就說這進京之事,你要這麼無情,我們可要去找個地方說理去了。”
沈俊道:“大伯,各位兄長,你們有所不知,我近來手頭實在是緊。”翰林院是清水衙門沒有人送禮呀。他要熬過這三年才有別的收入呀。或許,他可以買自己的字畫,但是沒有人為他賣,他自己又要臉不會親自做。
沈倡笑道:“我早聽說了,你都納了十四個美妾了,你手頭緊,你哄鬼呀?”
沈俊:……
沈大良是家主,這時要展露些魄力了,說:“你也休說這些,我們是為了你的事過來的,不管你現在改沒改主意,在老家我們可是為了你盡心盡力了。如今我們賠上所有家當進京,你不能這樣打發我們。想要我們走,你拿出個……三千兩銀子來,你要不拿,那我們就賴在這不走了。”
本來沈大良覺得一千兩、兩千兩就極多了,但是昨日尋來時,他們問路時在坊間也聽說了,沈狀元一月納十四美,喜得十四個麟兒的“佳話”。有這麼多錢納妾,沈大良就又把沈俊的身家往高里估。
沈俊哪裡拿得出來,其實王薇只給了他五百兩,他還想哄一哄他們,好歹省下一筆。
沈俊說:“大伯,你休要獅子大開口,這樣,我給你們五百兩,拿了走人,你再胡攪蠻纏,休怪我不客氣。東京可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
沈大良也不禁氣弱,暗想:官字兩張口,完全得罪了他也沒有好處,他也沒有趙清漪那種底氣,這五百兩,好歹還能收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