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銀票,她一半高興,一半欲哭無淚,她“不識字”呀,這哪張面額大、哪張面額小呀!
想想對方是趙家奴僕,管莊子時私下貪污,不過也有他們該得的薪水,所以她是打算只拿一半的。不識字,只好各種樣式的銀票都只拿一半了。
她是趙家真千金,這也是物歸原主了吧。
而張家夫妻房裡,她也依葫蘆畫瓢光顧了一下。
翌日,趙清漪去山上放羊時,與王家的二丫頭他們走散,到傍晚都沒有回莊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這丫頭了,只是沒有辦法,又不想引起張氏的關注才忍耐她越發的性情乖張、沒大沒小。
“蓮香”沒有回家,玉娘也有一絲說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過、養過、和她演過戲的假女兒。
沒有母女真情,還有幾分對手戲演員的“合作情誼”呀!所以她也會想“蓮香”會不會出事,心中幾分廉價的擔心。
一轉念,如果“蓮香”真的出事了,豈不是正好,清玥再沒有任何威受脅了。
雖然實現不了讓自己的女兒和侯門千金人生交換顛倒的計劃,讓那越長大越讓人討厭的丫頭早日死了也好。她何必擔心?
三日後,有莊下的佃戶在後山發現了兩隻染血的鞋,還有在灌木上勾著的衣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沒過的蹤跡。後來被證實是蓮香的。
蓮香再沒有回莊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她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實”。(躺槍野狼冤魂:就那魔女,我才是受害者,你們這些是非不分的可惡人類!)
玉娘也是整個人都懵了,五味陳雜,養了十年的孩子就這樣沒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她也哭了一場,但是在哭的同時,總有個聲音告訴自己:這樣也好,真的乾淨了,是狼叼走了她,不是她害了她。
而張氏知道此事,也是兩個月之後,這是另話,且先不提。
……
趙清漪懷著一筆巨資溜出莊子,就先返回了洛京,這個位面的12世紀最大的國際大都市。
她在成衣店買了兩身少年穿的華服,都是用銀錁子付款的。
不是她嫌棄“硬幣”,而是她不識字,她又急於換裝,換裝前不想麻煩。
這不禁要說一說她是“文盲”的事,文盲到怎麼喪心病狂的程度呢?
就算是窮搖奶奶筆下的小燕子同志都甩她三條大街,能當她的祖師奶奶。
就算她腹中有經書萬卷,但是她一拿筆想寫,腦子就全空,放下筆,又都在腦子裡。所有的文字到了她面前全像一個個盲文小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