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開始,首先是雙方舉證。在這個環節,檢方提交了殺死Ted的□□,屍檢報告,□□上的指紋鑑定和彈道測試結果等物。檢方誠實的指出雖然經過法醫解剖可以看出,Ted的致命傷並非那顆打進他頭顱的子彈。但另一方面檢方也闡述了自己的觀點——根據現場勘查可看出,在Ted Jones死亡的當晚,那間屋子除了Snow和Ted之外應該沒有第三個人進入。而Snow在清晨近距離開槍射擊了Jones,不排除她是在夜裡用別的方法殺掉了Jones,早上起來因為害怕沒有殺死所以才又補了一槍。Luna表示,目前可以確定的情況包括:第一,Snow有兇器,該兇器的確毀壞了受害人的屍體;第二,兇器上有Snow的指紋,第三,那間屋子當天晚上應該沒有第三個人進去過。所以推測真正殺害Jones的人依然可以是Snow。
“我反對!”辯方律師高聲說。“控方在用主觀臆斷引導法官!”
☆、Guilty
“反對有效。”法官說。他也認為Luna的證據不夠充分。
Luna坐下了。但眼中的坦然絲毫未減。辯方律師開始為Snow辯護,主要從證據不充分和疑罪從無的角度來說明。台下旁聽席的觀眾里有人發出噓聲,一個老太太顫顫巍巍的站起來道:“你們天明會殺人的照片都被張貼出來啦!還在那裡嘴硬!”
許多旁聽的民眾跟著一起叫喊了起來。一時間,聲浪此起彼伏。直到法官讓法警依法維持秩序。人們方才漸漸安靜下來。法官示意控方進行二輪舉證。Luna站起身來,對著法官彬彬有禮道:“法官閣下,我想引入一位證人。他的身份便是恩德羅德警局的警察Gordon先生。請問是否允許。”
Gordon走上了證人席。站在那高高的台子上,他一扭頭就看見了對面臉色鐵青的Snow,正恨恨的瞪著他。Gordon毫不客氣的看回去,心裡對這人面獸心的女人無比憎惡。他清了清嗓子,開始了自己闡述:法官閣下,我申請呈上兩樣證物。“
Gordon要求的證物包括Snow和Ted以及天明會的人殺害Bella的錄像,圖像對比技術的驗證結果,以及Gordon從Ted家後院的攪拌機里找到的Bella的一小截碎骨頭。
“這段錄像,是前段時間鬧得滿城風雨那位神秘人提供的。我們沒能找到他究竟是誰。但他提供了四段錄像給我們,都是天明會殘害受害者的視頻證據。其中這一段錄像,錄像中間的男子和女子,經過圖像對比技術可知,其面容相似度和Ted以及Snow高達百分之九十。基本可以確定就是Ted和Snow本人。接下來,法官閣下,請允許我為您播放這段視頻——內容可能引起不適,請旁聽的觀眾們酌情迴避。“
Gordon示意法庭工作人員按下播放鍵,法庭上方的電視上立刻出現了Ted家那間昏暗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