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人流量多的大路,拐進村道,方橙這才迫不及待地把信拆開來。
寫了滿滿兩頁,說不得吳英姿的字如其人,娟秀整齊,看起來很舒服,很有美感。
就是這內容讓人看了並不舒服,毫無好感。
很古典的老派寫信方法,開頭是問女兒最近安好與否,接著便開始說她自己最近的狀況。
吳英姿離開春風鎮,回了大城市後,按照家裡的安排,嫁給了一位據說家世不錯的男人,在紡織廠工作,是個小領導。
和他結婚後,吳英姿生了一兒一女,兒女雙全。她回城很早,方橙沒幾歲就回去了,在知青里算是個意外。
吳英姿有個弟弟,當初她下鄉,是因為家裡沒人去,後來弟弟長大了,就找關係把她替回去了。
回去那麼久,早就把原身這個女兒忘得一乾二淨。
方橙心裡猜測,也不知道吳英姿有沒有瞞著對方,不讓知道她生過孩子這件事。
十幾年沒聯繫,到了方橙二十歲,才忽然給她寫信噓寒問暖,總不能是忽然良心發現吧。
別說方橙,原身自己都不信的。
你說她像是良心發現,可自從二十歲開始通信,到現在好幾年,寫過的信屈指可數。
怎麼想都覺著不像,總不能是把她當筆友了吧。
信里,吳英姿說了最近老大,也就是兒子身體不太好,小小姐,也就是女兒,剛考上高中,成績很好,樣貌好家世好,大家都喜歡她。
這關她什麼事兒,方橙凝眉,又是老大,又是小小姐,那原身是什麼?
不存在的孩子?
就這,還敢來和她憶苦思甜?
真當這個女兒鄉下來的好欺負是吧。
走著走著,家到了,方橙推門進去,盛長灃在廁所里。
也沒管他,自己坐到沙發上繼續讀信。
方橙眉頭越擰越深,背後盛長灃的聲音讓她無意間分了神,眉頭舒展開。
「幹嘛呢?看什麼?」盛長灃問。
方橙抬頭看去,男人正在刮鬍子,下巴都是白泡沫,看見她坐在沙發上拿著紙,還伸了伸脖子看了一眼。
「讀信,我媽寄來的。」低頭繼續看,還補充了一句,「親媽。」
盛長灃知道她有個大城市的媽,也沒有多問,回廁所洗臉去了。
吳英姿知道盛長灃復員了,罵她命不好,罵馬英是惡毒後母,說了盛長灃這個女婿,十天半個月才回一次家,有什麼用,耽誤一生。
方橙擰著眉頭,沒想到吳英姿會知道的這麼清楚,這說明她除了和她通信,還和這鎮上其他人有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