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拆開信,不用一秒,就讀完了,給她氣得立刻又寫了信回去。
「又沒有什麼想說的,寫什麼?」方橙一點也沒客氣,她對吳英姿和方利民這一對,真是一點好感都沒有。
一個是直接把原身這個人抹去了,現在假惺惺不知道打什麼鬼主意,一個是養著原身,卻也把她當成空氣一樣,要不然馬英怎麼能把原身拿捏得死死的?這個家里的長輩,也就只有奶奶對原身好,能讓她找到一點家的溫暖了。
「什麼叫沒什麼想說啊?咱母女久不見面,你有什麼都能跟我說一說,說說你那邊怎麼樣,什麼都能說。」
馬英幸災樂禍的,說完又說,「我也知道你在那裡每天過得差不多,確實也沒什麼讓你覺得好說的,但不要緊啊,現在我有能力了,你想清楚了沒,什麼時候來我這邊?」
還想著拆散別人一家子呢。
「我不去了。」方橙一點也不想跟她解釋,解釋說盛長灃還不錯,是個可以一起生活的人?
還是解釋她不想寄人籬下?便是離婚不要這孩子,她也不會去投靠她,機會那麼多,怎麼就要去看她眼色了?
一開始是想解釋一下,想了想又覺得完全沒必要。
說了她也不會信。
吳英姿聽見女兒是真的在拒絕,又捂著電話筒開始說教了,「你啊,是不是傻,你知不知道,當初我是怎麼千辛萬苦才從那裡出來的,那種地方有什麼好?」
「我以前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方橙聽得皺眉,吳英姿六三鄉,□□年結婚生下原身,六九年有機會立刻就回了城,而吳英姿走後,再過一年,方利民也續弦了。
很多人這時候才開始下鄉呢,沒有點關係的,至少得再待個十年,真正苦的,是那些最後連走都走不了的。
她能理解吳英姿一個大城市的姑娘受不了這裡的苦,但沒法原諒她幾十年不聞不問,卻忽然就打著為她好的旗號,對她的生活毫不了解,卻來指手畫腳。
「這些年,受苦的是我。你回去做你的領導夫人,能不能別來煩我?」方橙無語地道。
21(2)
吳英姿沒想到女兒會對她說出這種大逆不道的話,她以為自己開的條件那麼好,她是沒有理由拒絕的。
一個鄉下長大的丫頭,來城裡做保姆,那日子沒得挑了,做做家務洗碗做菜,還住在公寓房,能比鄉下的農活難?哪裡比鄉下差?
可惜這個女兒不長眼。
「我是為你好,你看看你那個後媽,給你找了個什麼男人,你爸是沒用的,你留在那裡,有什麼出路?」
「出路多著呢。她是後媽,她知道我愛吃什麼不愛吃什麼,知道我幾歲來例假,知道我生了孩子來伺候我,你知道嗎?你知道我什麼事兒?」方橙故意氣她。
吳英姿聽了這話,語塞了片刻,她確實什麼都不知道,「他們撫養你,這是她的責任,也是你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