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程導,你要是一直這麼客氣就太見外了。」
好一會兒後,程瑞木才坐回去。
「這是我擬定的合同,不知道您意下如何。」說著他將資料袋遞給花簡。
花簡也不客氣,拿出那份合同仔細看了起來。
幾分鐘後,他皺眉看向程瑞木:「你只拍戲,不參與以後盈利的分成,這是為什麼?」
原著中,程瑞木對這個劇本非常在乎。
他的要求有兩點:
一是不允許其他人對劇本亂改編,二是要跟投資方分股。
可現在程瑞木竟然只留下了第一條要求。
程瑞木坦然一笑:「雖然我沒經歷生死關,但我母親卻在生死關頭走了一遭。」
「再說我想要盈利的目的也是為了以後我母親能接受好的治療。」
「如果我母親錯過那場手術,我就算拿到那些錢也沒有意義,我想花先生能理解我的意思。」
花簡能理解,但花簡還是拒絕了。
「程導,世人都愛錢我也不例外,但如果我同意了你的合同我就是趁人之危了。」
「可是...」
花簡說著抬手阻止他開口。
「我已經找到這部劇的合作方,當然並不是我說的陸澤西的公司,而是銘華集團旗下的一家娛樂公司。」
「這部戲投資應該不大,在幾千萬之間,如果一切順利,甚至能趕上過年假期上映。」
「但我想先把這部戲拿到國外去參賽,出了結果再在國內上映,這樣或許能多賺一點。」
程瑞木猛地起身:「真的嗎?」
他拍的這種類型的片子確實很適合去參加比賽。
可國內的投資人根本不想要這種長期的投資。
他們恨不得今天拍了,明天就能收回票房。
他們才不管導演能不能得獎,演員演的如何。
程瑞木喃喃自語:「可是這樣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
花簡哂笑一聲,沒有跟他說許多。
他又不是冤大頭,拉長投資周期他自然有他的道理。
花簡最後說:「分股的合同照簽,我還要你再跟我簽一份勞動合同,未來10年,我需要你都待在我的公司,你創作的劇本,想怎麼拍都可以,但不能賣給別人。」
程瑞木聽到10年立刻猶豫了。
他不喜歡被束縛,這種感覺會扼殺他自由創作的靈魂。
他正要拒絕時,聽到了花簡的心聲。
【是不是嚇到他了,可我又不是慈善家,他以後這麼牛逼,我不傍上他,怎麼讓他帶我飛?】
程瑞木眼神微動,略顯怪異地看了對面的男人一眼。
他知道自己有些才華,卻從不覺得很了不起。
可怎麼從花簡嘴裡說出來,像是自己以後一定能功成名就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