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還得攢資本,等恢復高考後考大學,圓自己的清華夢。然後借著改革的東風,囤房子,做生意,發家致富!
所以,她得有進項!
靠什麼掙錢呢?用異能催生水果蔬菜去賣?
只能勉強算一個備選項。
水果蔬菜在這個時代價格低,賣不了多少錢。要賣也只能反季的時候去,賣些這邊稀有的品種,才能賣的起價。
而且,她也沒去過黑市,也不知道安不安全,得先去探了才知道。
所以,在沒有找到安全的方式之前,這個只能算備選。
既然催生低價值的效益不高,那就催生高價值的。
她記得,東北是有不少野山參的。若她能找到野山參,那麼她就可以催生野山參去賣。
她看過不少年代文,貌似一根野山參,都能賣一兩百塊錢。她若一年能出手個幾根,那與那些領工資的也沒差多少了。
但這只能算私底下的收入,不能擺到明面上。
在末世沒新鮮肉吃,在這裡,她想過上能吃肉的日子。她要想過的好又不被人非議,必須有一份擺在明面上的收入。
原主作為紡織廠的宣傳幹事,文筆還是很硬的。在海市的時候,就經常給報社投稿,幾乎就沒有不被採用的。
本來,這個特殊時期,投稿是沒有稿費的,一般都是發點票證或者給個樣刊。
後來,報社的編輯愛惜她的才華,給她申請了一個「編外通訊員」證,就類似後世的臨時工,這樣她的投稿就能算稿費了。可惜這個證申請下來才一個多月,原主就下鄉了。
蘇茉想了想,上個月原主貌似是收了二十多塊稿費的。
【1966年,文化部提出全國報社、雜誌社、出版社採取統一的稿酬標準,著作稿每千字2~8元,翻譯稿每千字1~5元。但文革期間,是停止向作者直接發放稿酬的,而是改為發樣刊、票券或物品。直到1977年,才恢復直接發放稿酬。】
蘇茉想起那堆書中好幾本《人民日報金句》,以及後世聽過的不少勵志歌曲,覺得這個可以搞。
她一個學霸,學習學習,再揣摩揣摩,應該還是能搞得定的。
這樣,她就有了一個明面上的收入。
這個時代,給報社投稿能被採用是非常有面兒的事,這樣她在大隊的地位也會提升一些,如果有什麼競爭老師之類的職位,應該也容易一些。
干農活拔拔草種種菜的,她或許還行。但真要花大力氣乾的,她估計也不成啊,真是淚目!
而且,她記得,1972年M國總統尼克森就會訪華,這些官媒都是狗鼻子,最能捕捉某些信號,到時候肯定會連載一些M國的小說來釋放某些信號。
到時候,她也可以跟報社申請接一些翻譯稿件,這樣又多一份收入。
她打小接受雙語教育,英語可不要太好。原主也是會一些英語的,也不怕穿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