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將矛盾直接轉移到了方掌柜這邊。
他們二人的恩怨,就讓他們自己去斗叭!
第二十章 花了錢,村屋就是我的了
沈寧寧回到酒樓的時候,卻發現姜芷已經走了。
桌子上的菜基本都吃光了。
店小二走上來:「小姐,剛才您朋友留下一張字條。」
沈寧寧接過來一看。
謝謝兩個字,寫得十分標正。
結了帳,沈寧寧離開酒樓,直奔玉石鋪子。
一進去,就被琳琅滿目的珍珠寶玉晃花了眼。
價格從低到高不等,各色各樣的玉石,琳琅滿目。
沈寧寧看了一圈。
最便宜的,也要三百兩,還只是一小塊。
而且,光是看著就不怎麼樣。
沈寧寧瞧見架子最高處,擺著一尊巴掌大小的招財神像。
用的就是黃白玉。
跟哥哥的玉很像!
小傢伙連忙指著玉問店家:「那是什麼玉?要多少銀子吖?」
幾個店小二都忙著招呼貴客。
只有算帳的掌柜看了一眼沈寧寧,走上來耐心地說:「這個叫和田玉,一寸三百兩。」
小傢伙圓潤的大眼睛眨了眨。
正想說不太貴。
沒想到,掌柜飛快地補充:「黃金。一寸,三百兩黃金。」
沈寧寧頓時張圓小嘴:「那麼貴?」
她得賣多少藥材,才能買回來一模一樣的玉,賠給哥哥呀?
掌柜配合地笑了笑:「小丫頭,你要是買玉,還是讓你家人帶著來吧。」
沈寧寧默默搖搖頭,轉身離開鋪子。
她現在還買不起。
小人兒鼓著粉撲撲的臉頰,小聲嘟囔:「仙境呀仙境,你怎麼那麼厲害,一吃就吃個這麼貴的玉!」
看來,她得攢攢錢了!
時候不早,沈寧寧決定回家。
臨走前,她又去布衣鋪,買了好幾身衣裳。
又去馬廄租了個車夫,打道回府。
這一趟,吃了飯、買了衣裳和雜物,共花去一百五十兩。
將陳婆婆需要的二百兩,單獨用包裹裝好。
最後,沈寧寧把剩下的五百五十兩,全部存放進了仙境中的小箱子裡。
馬車停在祥雲村外。
沈寧寧背著銀袋子,朝陳婆婆的家走去。
路上遇到村長的孫子,帶著一群七八歲的孩子在乾裂的田野間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