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個孩子,她暫時狠不下心來。
因為她還是覺得劉小姝的人生軌跡會發生如此大的改變,她是一個重要因素。
若不是她,這一切都可能不會發生。
她原本沒錯,只是劉雨莎不願意放過自己。
但她也不會因為自己對劉小姝的歉疚心理而讓媽媽接受劉老二的這個私生子。
最後怎麼決定,是由李小雪來決定。
她去鬧這一通,是不知道李小雪已經在準備離婚事宜了。
她純粹就是不想私生子變成養子,也不想劉家人一直吸他們家的血而已。
當回到家裡,李小雪把離婚協議甩到劉老二跟前時,劉雨莎尊重且理解,什麼都沒說。
劉老二自然是不願意。
他出軌的那段時間裡,他都沒想過離婚,更何況現在劉小姝已經死了呢。
“小雪,那段錯誤的時光已經過去了,你在給我一個機會我會悔過自新的,我們好好過日子好不好?”
聽著劉老二那不要臉的言論,李小雪只是冷笑一聲,“過不去,永遠過不去。”
“但凡你是找了其他小姑娘,我都有可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件事,永遠過不去,你不簽字,那就法庭上見。”
李小雪不想跟他廢話。
“雨莎,女兒,你好好和你媽說說好嗎?小姝可是你最好的朋友之一,她現在人已經死了,就剩下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孩子,你忍心這樣對待她的孩子嗎?”
見李小雪不為所動,劉老二又轉戰向劉雨莎賣慘,想讓她心軟說服李小雪。
劉雨莎緊握雙拳,閉眼沉聲道:“這是她自己的選擇,而且孩子是你的又不是我的,我有什麼不忍心?”
從劉小姝選擇從受害人成為加害人那一刻起,劉雨莎對她的歉疚就減少了許多。
她現在更不可能被劉老二道德綁架。
畢竟真正做錯事的是他又不是她,該為這個後果負責的也是他而不是她。
她們母女都不為所動,劉老二垂死掙扎也沒用。
他知道李小雪的手段,她一定是什麼都已經準備好了才來通知他離婚。
他現在說什麼都遲了,沒辦法只能老老實實拿著分的那點可憐資產分家了。
劉雨莎給劉小姝的兒子留了一筆錢,不過那錢她並未給劉老二,她不信任他。
那筆錢,只有劉小姝兒子成年後才能拿到。
劉老二和李小雪離婚的事很快被劉家人知曉。
他們得知財產都在李小雪手上時,當然不樂意,這代表著以後他們真的沒辦法從劉二老那兒討到錢了,紛紛跑去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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