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時一嘆了口氣,淡聲道:“她屢次離家出走,最後終於和你們鬧僵了徹底離家出走,她在外面過得並不好,離開家的第二年她就後悔了,只是她怕你們還在生氣,也不敢和你們聯繫。”
“她在外面過得不好,因為沒學歷,連初中畢業證都沒拿到,也做不了什麼,最後走上了歧途。”
因為那樣來錢最快,且不用吃苦費力。
只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道理。
她之後傍上了一個小有資產的小老闆,小老闆對她還不錯,這讓小莎誤以為自己找到了真愛。
而且小老闆有錢,她要是能和他結婚,結了婚後,小老闆的錢也就是她的錢了。
她把他帶回去讓家人看看她如今過得很好,想必家人也能夠原諒她,這樣她也能回家了。
只是她沒想到的是,小老闆早就結婚了,並且還已經有了一個三四歲的孩子。
她即使知道了小老闆有孩子,她也不甘心。
畢竟這是她能找到的條件最好的一個男人了。
她怎麼可能輕易放棄呢?
她不能放棄這個好不容易才搭上的一個有錢男人,她不確定自己能夠再找到更好的男人了。
她也不想再回到之前那樣的日子了。
所以,她跑去原配那兒鬧。
但她不知道的是,那男人其實也沒什麼本事,他能有現在的資產都是靠女方那邊的家庭支持才能有如今的成就。
他對她只是玩玩而已,他不可能為了她這麼一個女人就毀了自己的家庭。
他想要和她做個了斷。
但小莎也不願輕易放棄他,他不願意和她在一起,那她就鬧得他願意跟她在一起。
或者,他願意給她一筆豐厚的錢,她也不是不能還他安寧的生活。
反正她也只是想要錢,想把日子過得好一點,能讓家人看到她有錢,能原諒她而已。
第一次的時候,小老闆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妥協了,給了她十萬塊。
十幾年前的十萬塊,還是十分值錢的。
不過小莎已經大手大腳慣了,有了這筆錢,她開始肆意揮霍,也不去正經找個班上。
十萬塊,說多也不多。
她只不到一年時間,便分文不剩不說還欠上了一筆債。
她沒辦法,又去找上了小老闆。
小老闆沒想到他就是玩玩女人而已,居然還被人纏上了。
他想要安寧的生活,一開始的確會滿足她的要求。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