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未知事物,她有太多太多的恐惧。
直到有一天,她认识了一个男生。
那是一个长得非常清秀的男生,皮肤不算白,但很健康,面部轮廓分明,眼睛的线条细致明晰,鼻子直挺,嘴唇的弧线漂亮迷人,似乎无时无刻不含着笑意。他的脾气很好,永远礼貌待人,对女生更是体贴细心,无微不至;他的学习很好,课余爱好也很广,会打篮球,懂电脑,如果不是平时话太少,一定能成为许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
他的名字,叫雪杨。
什么时候认识的呢?对,就是和Sandy一起玩杀人游戏那天认识的,后来还经常一大堆人一起吃饭唱K,每到那个时候,陶茜都会和他聊几句话,玩个游戏,笑一笑。
陶茜慢慢知道了,雪杨是计算机系的,单身,喜欢宠物,以及温柔善良的女孩子。
这样的男生,怎么能不喜欢。
但是陶茜知道,虽然喜欢他的女生并不算多,但个个都比自己漂亮、会打扮。只会读书的自己,拿什么和人家比?
陶茜垂头丧气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不由得一阵难过。
“喂,小茜,想什么呢?这么没精打采的。”舍友徐樱一边咬着苹果一边随口询问。
陶茜扁扁嘴巴,忽然眼睛一亮,对了,不是有一帮好姐妹吗,找她们帮忙就好啦!于是她定定神,支支吾吾道:“徐樱,我呢,就是想问问……就是想学一下……怎么化妆……”
“啊?”另一个舍友唐诗诗一脸坏笑地凑上前,“我们的小茜同学怎么突然想打扮了?难道……是有男朋友了?!”
陶茜连忙摇头又摆手:“不是不是!不是啦!我没有交男朋友!”
“没有?那就是有喜欢的人了!”徐樱笑嘻嘻地盯着她的脸,不停打趣,“对吧?对吧对吧?”
陶茜脸红红地垂下脑袋,好一会儿才轻轻地点了点头。
“真的?他什么系的?大几了?帅不帅?”
“计算机的,和我们一样是大二,长得……很好看。”
“哟哟哟,情人眼里出西施嘛,啊,不对,是出潘安!”徐樱伸手拍拍她的肩膀,笑眯眯允诺,“你放心,这事就包在我们身上啦!”
经过几天的收拾,陶茜在姐妹的帮助下换了发型,换了护肤品,换了衣服的穿法,全身好像脱胎换骨一般,焕然一新,有了时尚的味道。
最后一项程序,是化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