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劲琛又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他以前确实很喜欢江雅珑,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他的心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那个笑的一脸蠢萌的女人占领了。
或许是在她嚣张张扬的露出一口小白牙说要好好“伺候”他的时候,或许是她小心翼翼扶着乐妈妈搞那些乱七八糟的相亲的时候,亦或许是在她像只受伤的小兽蜷缩着身子红了眼睛的时候,在江雅珑彻底离开他之后,在他被江雅珑彻底放弃的时候,那个女人以一种奇异的姿势进入了他的生活,用她的笑、她的悲欢喜乐一点点感染着他,打动着他,直至让他沉沦在她的蠢萌里。
林晚晴毕竟是过尽千帆的过来来,一瞅见他为难的表情心里就“咯噔”一下,她看的出来雷劲琛并不爱江雅珑,或许可以说现在不爱江雅珑了。
雷劲琛是丰市的骄傲之一,林晚晴没少见过他,每一次他都是西装革履,一副精英人士的模样,那张俊朗非凡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像一尊美轮美奂的雕像,虽美却没人气。
那个时候,他看向江雅珑的眼里满是痴迷,而现在,提到江雅珑,他则是不自觉的皱眉,女人的第六感强大的跟红外探测器一样,雷劲琛不自觉的一点小动作就让她看清楚了这个男人并不爱江雅珑了。
可是想到那个傻傻的等待着雷劲琛去看她的女儿,林晚晴揪心的疼。
她小心翼翼的求乞他现在不要与江雅珑划清界限。
雷劲琛冷眼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刚刚升起的那点期望在雷劲琛冷漠的眼神里化为尘埃。
“江夫人知道我已经有未婚妻了吧?我爱她。”漆黑的眸子如一潭深不可测的幽泉,看着她的时候,就像在向全世界宣告。
头疼的揉了揉鼓胀的太阳穴,雷劲琛仰靠在椅背上,闭目沉思。
他跟江雅珑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因为他清楚的知道,他爱的是乐小汐而非江雅珑,甚至,他现在都开始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真爱过江雅珑。
那是个优雅高贵的女子,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贵不可言,她是丰市所有公子哥心目中的最好妻子候选人,她就像个高贵的公主,只是浅浅一笑,就迷花了众人的眼,她有着良好的家世,出众的外貌,优雅的气质,她就是传说中的白富美。
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没有男人不迷恋他。
而他,似乎将那种迷恋当成了爱。
手掌置在胸口,激烈的、强劲的心跳,只有在面对乐小汐的时候,才会有那种心悸的感觉,想要护她一世,哪怕知道她能解决的事情,他也担心不已,他第一次生气强烈的独占欲,想要让她只面对他一个,想要让她的眼里只有他,甚至有的时候,他想要将她囚禁,永远只能见他一个人。
那样炙热的、激烈的独占欲,连他自己都吓住了,那跟他之前所谓的爱根本不同。
他爱江雅珑的时候,只是欣赏着她的美、她的高贵,她就像一只精美的瓷器,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属于他的;他爱乐小汐的时候,恨不得将她装进口袋,随身携带,让所有聚集在她身上的目光统统消散。
爱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促使一个男人从幼稚走向成熟,它让一个自认为心胸开阔的男人变得小心眼,它让他知道顾忌一个人的感受。
爱跟迷恋,有本质上的区别,一个甘之如饴的给予,一个心甘情愿的给予,同样是给予,却有不同境界。
对上乐小汐,他掏心掏肺只怕给不了她最好的,生怕看到她湿漉漉受伤的眼神,哪怕得不到她的回应,她也想让她过得好;对上江雅珑,他尽心尽力的给予,让她看到自己的优秀、看到自己的闪光点,恨不得把她绑在身边,又疯狂的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支美丽的花属于他了,他想看到全世界嫉妒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