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我懂。不过舞池里那么挤挤揸揸的,凶手要挤进去杀人,还要立刻再退出来。对这么个硬是挤来撞去的入侵者,难道就没一个人会察觉到?”
“就因为舞池里很拥挤,谁挤了别人,谁挨了别人的挤,彼此才都不放在心上。”
“那么,在暗得认不清人的情况下,凶手怎么能摸得准大室呢?”
“当然是灯亮着的时候就看好了目标,灯黑了之后再摸上去的。”
“请不要忽略了,跳舞的人群是移动着的,并且凶杀不是发生在刚刚灯黑之后,而是发生在刚刚灯亮之前,目标在黑暗的舞池里移动了那么久,凶手怎么会摸得一点不差?”
“警部,我同样也想提醒一句,差不多所有的人证都反映在逃的那四个人很象是惯犯。他们坐过的地方连个指纹都查不到,这决不是普通人所能做到的。象这样一些人,乘黑摸个目标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水泽的几处疑点,仿佛一一冰释了。但他仍执拗地寻求令人信服的答案。
“假定案情和你的想象完全一致,乘黑杀了人,亮灯以后又不露任何痕迹地坐在他们的席位上。以凶手是惯犯为由,这一切都可以干得很漂亮,也似乎都可以说得通。那么,这帮视犯罪为儿戏的惯犯,为什么又表现的那样愚蠢呢?我指的是他们的逃跑方式。”
桂木警部补这回却不能应对如流了。“警部,可不可以说的再透彻一点……”
“如果他们四个真的是惯犯,对最后的一步棋,也就是怎样逃离犯罪现场,尤其应当有精心的安排。但他们的实际表现,不是太粗心,太外行了吗?”
“在俱乐部外边,他们可是预先准备了逃跑用的汽车……”
“车倒是可以断定准备了的。使人奇怪的是坐车逃走之前的那一段。俱乐部里发现死了人,打了报警电话,场内也惊乱起来,他们为什么还要在现场耽搁?弄得差一点被逮住。”
“但结果他们还是脱险了呀。同伙之中不是有人开枪掩护了嘛。”
“那是蠢到家的办法。假如开始就打算用枪,一枪打死大室不就得了,而且根本用不着跑到舞厅去干,随便挑个僻静的地方,暗中捅他一刀,大室恐怕死得比这样更利落。何苦担这么大的风险,闹得全东京都知道?再说,他们又不是不明白,把子弹留在作案现场,等于把罪证交给了我们。看来一定是陷进了难以解脱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