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很少开伙的厨房里除了盐和糖外,为什么会摆着一罐没有打开的番茄酱?后来查明,这罐番茄酱是杨薇在出事那天下班时买走的。她买这罐番茄酱做什么用?反正不会用来吃比萨或薯条,因为从杨薇当天的整个行动来看,她绝对没有在案发现场用餐的意思。
第二,凶手为什么要打碎那面镜子?为了栽赃给小青,还是刻意设置一个恐怖诡异的现场?我觉得凶手打碎镜子一定别有动机。
第三,在洗手间的镜框托架上放着一把扳手,凶手进来打碎镜子时不可能没有看到,那么他为什么不用扳手,反而费劲地用刀柄的底端去砸碎那面镜子呢?
第四,我要说的第四点,起初以为是自己想多了、想复杂了,后来我才发现,其实它是整个案件的突破点!
那就是杨薇消失的手机。
可能你会问,凶手把杨薇的手机拿走,有很多种理由可以解释啊,这有什么可奇怪的?
我们必须认清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凶手想要刻意营造一个杨薇是出于巨大恐惧而自杀的现场。比如他擦掉凶刀上的指纹,把刀塞在杨薇手里,比如他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关于自己存在过的痕迹,他是如此的谨慎和小心,以至于警方多次发出“案发现场连一根多余的毛都找不出来”,“很难下他杀结论”的叹息,这足以说明凶手在一定意义上达到了目的,成功地诱导着警方向“杨薇是自杀”的结论上走。
但是那部手机,把一切都毁了。
凶手非常清楚,警方迟早会发现手机丢失,而手机丢失无疑是“现场还有第二者”的铁证!所以,拿走手机,等于把他精心设计的自杀现场完全破坏了!由此看来,凶手拿走手机是一个“不合理行为”,除非出于极其重大的理由,否则他绝不会这样做。
那么,是什么理由,迫使他必须拿走手机呢?
我们姑且放下上述这四个困惑,在后面再慢慢得出答案,因为这个案子中引起我困惑的地方还有很多,其中有两个在指证真凶上也意义重大。第一个是我不明白凶手作案之后是怎么逃出青塔小区的,要知道他的逃跑路线只能有三条:一个是正门,门卫大爷李夏生和小饭馆老板娘李丹红都证明,夜里12点以后没有任何人从正门走出过小区;一个是小门,那栅栏门紧锁着,用钥匙都打不开,刑警队最苗条的女警也不可能从栅栏间钻出去,栅栏顶部有尖刺,翻过去也不可能;第三条路就是从草坡翻到望月园逃走,问题是当时有蔻子等一大群人在那里玩捉迷藏,他们是流动的,藏身位置不固定、捉人路向不固定,想从这个地方逃走而不被任何人发现是非常艰难的——除非凶手勾结了所有玩捉迷藏的人为他做伪证,但事实上,蔻子这一群人因为种种原因,内部矛盾很尖锐,想让他们共同掩护一个杀人凶手是不可能的事。
第二个是:凶手为什么要杀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