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已经听过贞节牌坊的秦始皇连连点头,他可不是那么一个不管不顾不讲道理的皇帝。逼人守节的事他干不出来。
【说到赞誉贞节的对比,就不得不提一提关于女性被家暴这个话题了,毕竟就算是在现代,家暴的事也屡见不鲜。只不过关于家暴的律法,真,天差地远。在此,羡慕秦朝的妇女们。秦朝的律法中规定:“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肢拂,肤休,问夫何论,当耐。”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若丈夫殴打妻子致其受伤,就会被剃光胡子。哎哟,对我们女性友善吧,咱们来看看其他各朝的相关律法。】
秦始皇挑眉,这有什么,大秦律法那是十分公正的。男人和女人之间,女子显然处于下风。男人们,哼,一个两个的都厉害得很!
【汉律:“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这意思是说汉代的男人如果因为妻子悍妒而殴打她,只要不是使用武器,即使出现损伤,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怎么评价这一点呢,这是不用武器打人,打伤了也不用
怕,所谓的悍妒什么的,难道不是男人一句话的事?悍不悍的,女人否认有用?由此也可以看出对于女性的欺压。】
刘邦拧紧了眉头,这个事要怎么说?有什么问题?男人打老婆不是正常的事?
吕雉??
【再看看我们认为对女性友好的唐朝,唐律与宋刑统:“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殴妾折伤以上,减妻二等。”注:“皆须妻妾亲告乃坐。即至死者,听余人告。诸妻殴夫,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注:须夫告,乃坐);死者,斩。”也就是说,唐朝时,如果丈夫殴伤妻子,将按比殴伤一般人减二等的原则治罪(殴打侍妾的刑罚还要更轻一些);如果打死了妻子,则按一般的殴杀罪进行问罪;如果妻子殴打丈夫,处“徒一年”的刑罚;如果导致丈夫重伤,按比一般人斗殴罪加三等的原则治罪;如果将老公打死,则判斩刑。】
【听到这些律法,作为女性,还有多少人想回到大唐吗?只因为是夫妻的关系,所以女打男的,罪加三等,男打女的,罪减二等。夫妻关系竟然成了减加刑的标准,真想问问当时立法的人是怎么想的?】
第140章 第一个皇后
唐律修法的一干人
李世民第一个捉了捉头,显得十分的不好意思,目光更是往底下的臣子们身上瞟,像是在无声询问,他们这个律法,好像,看起来,是不太妥当,要不要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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