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术尘拿起纸质的账本,也不知道到底是在惊叹于纸张,还是对账目真的感兴趣,总之看了许久之后才放下,浅笑认真的道:“咱们的关系,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你说是一万一千七百张,那必定就是那么多,所以也没必要下去看了,我这就给你结算银子。”
“我这边可能预知的款项,我也早已经预算好写出来,这是账本你拿回去慢慢看。”
说罢,奚术尘递给她一个竹简。
庄千落却是把竹简推回去,勾唇一笑:“既然是预算,那便没必要看了。你都相信我,我又有什么不相信你的?假如你实际运作出了问题,我这边多拿了银子,那么下次结账的时候,你再拿账本也不迟!”
“这样对谁都是公平的。如果账目你觉得没问题,那我就下去找帐房领银子,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嗯,没问题。”奚术尘也没挽留,点点头就继续低头准备算自己的帐。
庄千落去一楼找那个再熟悉不过,当初卖水蜻蜓就开始给她结账的帐房,领了三百两银子就往出走。
不是她没想起来问千城覆的消息,而是自打她离开仙客酒家,奚术尘这边就再也没有了消息。
奚术尘不是个卑鄙的人,最起码在庄千落的心里是这样,所以既然他不说,那必定是没有,她也就无需多问。
将东红园的马车打发回去,庄千落就一个人上了街。
先去金竹镇最好的麓山学院给杜霁景报名交束修,之后就上街开始狂购杜霁景的衣服和上学用品。
走着走着,她就路过了一个卖首饰的小摊。
问了一下价格,庄千落觉得还算公道,于是挑挑选选到最后,她买了一根灵蛇发簪,一块知了玉佩,外加一个溜银的发冠。
灵蛇发簪是给千城覆的,之所以会选择蛇,是因为古代平民百姓不能随便用象征皇家的龙,用别的又不附和千城覆的气质,所以她才会用灵蛇。
知了寓意高洁和清高,她觉得送给东宫珏最合适不过。
溜银的发冠则是准备送给杜风良的,因为太过名贵的东西,杜风良会舍不得戴,他每天晚上来回往返东红园和庄家也不安全。
她刚刚选好了东西准备走,就听到旁边面摊上,有两个人一脸八卦的在说着什么。
甲说:“唉!你听说了吗?彩石郡的宋员外郎家,失踪好几个月的大公子最近找到了!”
乙惊讶的咬着筷子,兴冲冲的追问:“这怎么可能呢?不是说,宋员外郎那个从京都求学十几年,估计家人都不认识的大公子,在回来的路上遭到山贼袭击,连尸首都没找回来吗?”
庄千落本来都打算走了,可是一听到这个宋员外郎家的大儿子,遭遇几乎和千城覆一模一样,她的双脚就像生了根一样无法挪动一步。
在小小的桃园村,金竹镇是村民眼里的富贵之家,人人羡慕。
可是到了金竹镇上,距离金竹镇两百里,也就是管辖着金竹镇的彩石郡,却是众人心目中高贵之处,所以谈起彩石郡的事儿,金竹镇人都格外上心。
见乙不相信自己的话,甲的嗓门立刻就高八度,似乎丝毫都不在意,自己在这寒冷天地,吃着十几文钱的素面,却在操人家朱门酒肉臭的心有什么奇怪!
“谁说大公子没回过家啊?人家媳妇都大着肚子,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了!你那是什么时候的消息?根本一点都不准确嘛!”甲梗着脖子冷哼,一脸乙消息闭塞惹人嫌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