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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常清一愣,方想起北幽有读书人着白衣澜衫的习惯,现在夜色深了,老板年纪又不轻,仅凭一盏灯,估计是认错了,以为他是个穷学生。

他穿了一身白衣,又习惯不戴任何佩饰,深夜出来买半价处理的熟食……

杜常清有些哭笑不得,但也没时间纠正他,摆了摆手示意老板认错了,便匆匆地走了。

读圣贤书、明君子理。这倒确实是他年少时的座右铭,如今再次看见,很有些感慨。

他少时立誓,说此生不做伤天害理、有违人伦的事情。那誓言也是从这句话中来的。

杜常清走进已经收摊的另外半条街,周身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他忽然想到:把自己的嫂嫂圈禁在床上,这守的是哪门子的礼法?

杜常清其实有理由为自己开脱:不这么做嫂嫂就会消失掉,他是在救人不是在害人……

有许多理由。

但是这一刻他承认了。他清楚地知道不是的,没有理由可以给他开脱。没有理由可以让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迫不得已的无辜的人”。

他绝对不会把桢桢的下落告诉自己的兄长。他不会这么做,桢桢喜欢兄长也不告诉,兄长会伤害她的。

他不是迫不得已的。

他喜欢和桢桢待在一起,他喜欢桢桢只能待在他身边几步远的地方……现在这样,他很开心。

“迫不得已”的人,往往是苦大仇深的。

但是他不是,他开心又满足。要是桢桢愿意对他笑一笑——像是新婚夜的时候,把她从张苍手里救出来时,她披散着头发,难受委屈得眼睛都红了,见他端着药进来,还是朝他笑——能看见那种笑容,他就没有什么别的奢求了。

要是一开始桢桢就是嫁给他的就好了。

杜常清不由得再度回想起来了那时的感觉。

他原本是想着出其不意把脚镯给桢桢扣上的。就这么简单,没有别的心思。

但是一握上她纤细的脚腕,乃至动作太大让她整个人仰躺在锦被上的时候,好像事情就开始朝其他方向发展了。

而对那个方向他没有丝毫的了解。

她的绣鞋干干净净的,可能是因为一直没有怎么接触地面,踢在他腰腹间,用的力气不大,完全不痛,倒是脚腕上缀着的铃铛一直在响。

新婚夜她躺的那张床也是缀着铃铛,床铺摇晃起来,铃铛就会响。他好像忽然有些懂了为什么会有铃铛。又好像没懂。

周氏金店还开着,杜常清有些心烦意乱,下定决心不想那些他搞不懂的事情,一眼望进人家的店面,看见了两只簪子。

第74章迟来的生理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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