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星这拗口的最后一句话,仿佛一盆冷水泼进了滚烫的油锅中,会议室中十几个人立即炸开了锅,“嗡嗡”声越来越大。副市长们不是无知的老百姓,陈宇星向国家申请特赦令,这种事情就犹如天方夜谭一样,如果他能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将这一设想变成现实,那么这些副市长们恐怕要用看怪物一样的目光看陈宇星了。
华国建国以来,共实行了7次特赦;第一次是1959年在建国10周年庆典前夕,对在押的确已改恶从善的蒋家集团和伪满州国战争犯、反革命犯实行特赦。第二次、第三次特赦分别于1960年、1961年实行,都是对蒋家集团和伪满州国罪犯确有改恶从善表现的进行特赦。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分别于1963年、1964年、1966年实行。与前两次相比,只是在特赦对象上增加了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其他内容完全相同。第七次是1975年,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行特赦释放,给予公民权。
从这几次特赦可以看出,都是对建国前后的战争罪犯进行的特赦,而对普通刑事和经济罪犯的特赦一次也没有。
如果陈宇星能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到,对奉京特别实验区成立之前所有的奉京市具有公职人员的经济犯罪行为进行特赦。那么他将是神一样的人物,在座的人将不再会有任何异心,为什么?这已经明摆着了。
第372章疾风暴雨的前夜
陈宇星无可奈何地停了下来,待下面的副市长们冷静了下来,议论声逐渐的减小,他这才又接着说道:“这个特赦令我去京城申请,争取在一周左右的时间把它拿到手。”
听着陈宇星信誓旦旦的话,在座的副市长们这次没在再议论纷纷,而是看陈宇星的目光变了再变,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变成了什么颜色了。他们心中可是波涛汹涌极其的不平静。
陈宇星这个表态代表了他对这件事情是充满了信心,可是他凭什么有这么大的信心呢?特赦令这个东西可不是个随随便便的东西,华国宪法规定,特赦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讨论通过,然后由国家主席发布。
就单单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准备开始算起,一周左右也不可能召开。这些副市长们对每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都心中有数得很。他们了解,距下一次常务委员会召开的时间还有一个多月,这个年青的不像话的市长有什么能力让全国人大专门为此事召开一次特别常务会议?我去,陈宇星如果是国家主席还有这个可能,可惜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