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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王财糊弄住了王胡麻,自己上学后王胡麻发了很长一阵疯,那段时间他老在四号楼打来打去,砸门骂人都是轻的,被人报警送去蹲几天,回来继续骂,往往从看守所出来不到半天又继续住回去。

鬼魂们跟小区里的人都吐槽,王胡麻不会是穷到用这种方式去看守所骗吃骗喝吧?

说是这么说,事实上他每次都要赔偿一定的罚款,明明是个很穷的人,这么干除了浪费自己的存款没有任何作用,但他就是锲而不舍地干。

差不多闹腾了一两个月,他终于在一次次赔偿中没钱了,也是这个时候,鬼魂发现他又跟之前的器官贩子接触。

跟卖赵淑芬的时候不同,这次王胡麻明确说他想跟着一块干,一起挣大钱。

对方看不上王胡麻这样的人,况且王胡麻爱喝酒,年纪就算还不算特别大,他这样的性格也迟早要出事,就打算说点难听话让他知难而退。

王胡麻却很执着,他说以他现在的人脉关系,可以接触到很多很多人,而做器官贩卖这个行当,难道不是越多底层人脉越好吗?

城市中心在逐渐转移,芬芳小区这一片迟早会变得越来越落后,成为城中村,这样的地方有多少穷人、有多少走投无路的人、有多少毫无存在感的人,没有比王胡麻更清楚的了。

说明白点,就是王胡麻可以非常完美且迅速地挑出器官贩子们所需要的“捐献者”,用完后捐献者甚至可以做到拿了钱还对他们感恩戴德。

器官贩子心动了,他们这种产业链,必须每个位置都有人,一个好的中介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器官中介这个东西,平时从货源上来,出了事可以顶罪。

王胡麻是对这一片非常了解的混混,先天条件就完美符合器官中介的要求,而且他都这个年纪了,将来要真的被发现死了,也不可惜。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王胡麻正式成为器官产业链的编外人员——以芬芳小区为中心的器官中介,他要在上面有需求的时候,提供合适的人选。

鬼魂们听到这些只想报警,恨自己不能录像,平白错过了抓人的好时机。

第二年,梁戚猝死,成了鬼魂中的一员,被鬼魂们带着习惯当鬼的生活后,也开始被派出去盯着回来的王胡麻,任何一个跟随过王胡麻的人或者鬼,都无法接受王胡麻做的那些事。

芬芳小区的管理松懈,王胡麻又是个不受欢迎的人,他经常在202发疯,人们慢慢习惯了躲开他,还真没人发现他在做什么。

他平时都在外头做些见不得人的事,可有时候会在半夜带人回来,最可怕的一次,就是他带回来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大家都看得出来那是王胡麻点的小姐。

梁戚当时还骂他:“一把年纪了搞这些,真不怕长菜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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