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梦听完,觉得这个说法也是很有道理的,便不禁嗤笑说道,“你们俩真是难兄难弟了。”
“是啊,嘿嘿。”叶春暮急忙的附和一声,若不是低着头,若不是他趁着转身拿柴禾的空档用袖子迅速的摸了一下额头,那脑门上的虚汗,肯定会被三嫂一览无遗了。
秋实似乎很喜欢叶春暮那个被退婚的事,他说了一大堆的“嘲笑”的话。
洛梦就听着那兄弟俩斗嘴,当然了,秋实说十句话,叶春暮也不过补上那么一句短话,洛梦觉得特别的好玩。
叶春暮虽然在和秋实说着话,但是他的余光,却总会找到合适的机会,往三嫂的身上瞟,那是身不由己,情不自禁的反应。
叶春暮突然特别喜欢这样的感觉:他烧火,三嫂炒菜,香喷喷的饭菜从生变成熟的,外面米粒儿和金粒儿追打嬉闹,漫山遍野的一片好风景。
很快,洛梦的三个菜就都做好了。
秋实向来都是眼疾手快,又格外机灵的人,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当他见到洛梦的第一个菜出锅的时候,他就迅速的放好了方形木桌,当洛梦的第二个菜出锅的时候,他已然摆好了碗筷,当洛梦的第三个菜快出锅的时候,秋实忍不住的去小灶上看了看稀饭,嘴里嘟囔着,怎么还不开锅啊。
“米粒儿金粒儿,吃饭啦。”洛梦那清脆的婉转的声音,回荡在山坡山林中。
两个小家伙儿玩的热火朝天的,听到娘喊吃饭,马不停蹄的就跑回屋里,并且格外自觉的去洗手去了。
方木桌上,菜品美味,人脸欢笑,好一幕轻松快活的温馨农家日常。
吃过了饭,两个小家伙有些昏昏入睡,洛梦便将两个小家伙儿带回了炕上,然后便坐在了堂屋里,和叶春暮叶秋实说话。
“你们俩不是说找我有事么?刚才吃饭一直瞎聊,都忘记问你们了。”洛梦笑着说道,一边说一边试图拿起针线笸箩,给金粒儿在树枝上挂破的衣服缝补一下。
“嫂子,你不会针线活?”秋实突然盯着洛梦问道。
洛梦被秋实这么一问,当下就尴尬了,确实,她不会针线活,若是说剪裁个衣服,缝制件衣服,尚可凑合穿,若是说纳鞋底这样的事情,做棉裤棉衣,她确实还没学会,毕竟,她之前生活的那个时空,别说做衣服了,她长那么大,身边就没带过针线包。
“额,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