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关以后,清承明制,规定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为法定结婚年龄。此处不再合适,当改为男十六岁,女十六岁。”
“同样沿袭前代的七出、三不去、义绝条件,‘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很好。‘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其中‘无子’一条不符合。太医院已经证明无子并不是女子一方的责任……”
弘昼眼睛紧闭,“视死如归”地高声大吼。弘晙表示非常满意。
“女子不满十五岁,自身骨骼还没长成,如何生育?而且现在很多小姑娘都是十五六岁初学结业——此其一。”
“其二,之前人都认为‘父精母血’生小娃娃,现在已经证明是‘父精母卵’生小娃娃。不同的是女子还多了十月怀胎,到底是谁的原因不能生小娃娃需要大夫鉴定……”
弘昼犹豫之下,苦哈哈地点头。
其实不论汉家女子深受“三从四德”的压制,满蒙姑奶奶们的嚣张气焰等等,他们也觉得女子十四岁合法嫁人的规定,太落后了。皇家女子一般都是十八甚至二十以上才出嫁。
至于有男子因为无子休妻,同为男人的他们也瞧不起。
“四哥——弟弟也知道这些事儿……可有些事情,我们规定了,民间不一定照办。《大清律》明文规定童养媳不合法,废除贱籍后‘良贱不得为婚’也废除等等,可民间相沿成俗,官府办案的时候也不得不作出通融。”
弘晙眼一瞪。
“就因为这个,我们就不办了?”
弘昼:“……”
“办!办!还有其他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都应该循序渐进地一一改正过来。单独颁布一本《婚姻法》很有必要!”
弘晙点头,眼睛微微一眯。
弘昼心里泪流成河。
“弟弟明儿就和阿玛请命!”
第232章弘昼的心思番外二
弘昼心里苦,弘昼不光要顶着他给四哥的保证扎扎实实地办差,还要承受他阿玛,他的兄弟们、堂兄弟们、四九城所有老少爷们的“期待”。
那当然是眼泪朝肚子里流也要办到“最好”。
亲自去走访很多很多,不同阶层的女子,跟着顺天府尹、刑部大人进进出出地办案两个月,和自家额涅、福晋深切地谈论过……后,他终于明白该拿出一个怎么样的“交代”,也明白了四哥所要的《婚姻法》是什么模样。
《婚姻法》和其他律法一样,是保护大清国每一个子民婚姻中的权益,也是惩罚大清国每一个子民没有做到应尽义务。它并没有偏向男女哪一方,也没有脱离民间固有风俗的意图,它只是……要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