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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将部分经费用来请原主登台,剩下的用来办活动,而其他模特之类都是社内人员自己上。原主看在同袍的份上,也没狮子大开口,回想起原主的舞蹈水平,苏娣也觉得三百块差不多,再多就贵了。

苏娣拿到的汉服是唐装,唐装也是汉服的一部分,但是,这套服装与原主记忆里说好的明显不一样。

看着送衣服和头饰来的女孩满脸的忐忑,苏娣叹了口气,最终还是不想为难这个她,只是带上衣服和头饰去了紫徽汉服社社长办公室。

办公桌上的衣服依旧如送去时整齐,社长笑得有些尴尬,苏娣看出其中的心虚,略不满道:“都是同袍,我也不想怎么样。但是,不觉得需要给我一个解释吗?”

犹豫了一下,社长选择实话实说。

原来,在苏娣之后,社团里这次活动又请到了一个同混娱乐圈的签约艺人,并且对方已经达到七八线艺人的水平,微博粉丝也有5万左右。

本来这是一件很让人高兴的事,可问题就出在了那个女艺人身上。她一眼就看中了苏娣的那套女侠风的衣服,别的怎么都不肯。没办法,社长只好同意了她的要求,而“抛弃”了苏娣。

这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两相比较之下,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更好的存在。苏娣能理解,但不能接受。

社长其实也很愧疚,但她还是没有将衣服换回来的打算。就在苏娣深深看了她一眼,起身准备开门离开时,社长幽幽的声音却从她的身后传来:“苏娣……我们是有合同的。”

☆、第009章(已补完)

因为是通告,原主的确签了合同,并且,合同里除了衣服这一条,所有条款都很详细。也就是说,即使她们换了活动的衣服,苏娣也没有任何违约的可能,除非愿意承担巨额违约金。

想到这里,苏娣看向社长的眼神顿时犀利了起来。微微眯眼,她的脸平静如一潭死水,声音亦是冷漠非常:“……真巧,我最讨厌别人威胁我了。”说完,也不等社长是什么反应,直接推门离开了。

夏末秋初,天气正是凉爽的时候,活动下午四点才开始,原主告诉孙莹莹提前来这里只是为了彩排。

这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活动,合同里并没有硬性规定,不爽极了的苏娣当然不会参加。

考虑到不能迟到以及怕麻烦的缘故,苏娣没有赌气再打的回家,而是在附近逛起了街。

这次社团选择的活动地点是附近的一个古镇,是个比较有名的旅游景点,同时也经常被各剧组选为拍摄地点。

走在青石板路上,天空突然下起了毛毛细雨,苏娣一瞬间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时代。不测的人心,霍乱的人世,颠沛流离的生活……一时感慨非常。

坐在一户人家门口的台阶上,掏出手机,苏娣打开手机版“”,开始了第一次用手机码字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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