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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怎么自负聪明,自觉能干下几百年都没人能识破的大案,也没自负到认为自己能够在全天下几乎无所不在的目光之下逍遥法外的程度啊!

偏偏二娘非要来缠着他。

第四十二章

“我手里有钱。今年红鞋子的收益还全部在我手里。你手里也有些收获……

虽说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匆忙之下不好脱手,就是南王府的那十八斛明珠,紧急之下也很难卖出好价钱,可好歹八十万两银子、九万两的金叶子是实实在在的……

我们完全可以做一对富家夫妇,非常非常富的那种……”

是,干脆扬帆出海,或者策马漠外,是二娘第一次来找金九龄的时候,他给她出的主意。

那是绝对的良心建议。

毕竟恩爱了好些年的枕边人,这些年二娘在供养他方面着实尽心尽力,虽有些儿小醋劲,却也从来没认真管过他在外头的风流事。

如果可能,金九龄还是不愿意杀她的。

偏偏这个傻女人,非要来找死。

远离中原,对于二娘来说是个好选择,可金九龄哪里愿意?

他虽然总觉得罪犯都是些傻子,但他也很享受由这些傻子衬托出来的身份地位。

六扇门总捕头,除了在红鞋子的事情上稍有不顺,金九龄可谓黑白两道通吃,风光无限的人物。

他爱享受,却也更爱名声。

“……你放心,我们离开了这里,我就只管安心在家里做你的贤内助。你愿意只安享富贵也罢,要是不安寂寞,如你这般人物,要再做出一番事业来,原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二娘柔情似水。

金九龄也觉得她眼光既佳、话也朴实。

然而并没有什么卯用。

他已经决定要将她“一劳永逸”了。

毕竟海外漠北,皆是些边陲小国。

堂堂国王,都不如中原一个县官风光实惠。

在那样地方,便是做出再大事业,又算什么能为?

金九龄下定决心叫二娘去死一死,不过下定决心的同时,二娘的行踪又叫人摸着,眼瞅着已经追过来了。

不等金九龄找着能一击必杀的机会,二娘已经因为不舍得拖累情郎匆匆离开了。

然后就是公孙兰出场了。

公孙兰原不是那种时时刻刻盯着姐妹们的那种大姐。

她不是个很信任别人的人,可好歹能做出个用人不疑、姐妹情深的模样。

二娘也深知她的做派,才敢于用红鞋子的大半收益去供养金九龄的奢靡生活,前不久又联手谋划出一桩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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