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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暮五歲的時候闖進宋記的後廚,抱著宋老頭的腿仰頭叫爺爺。他模樣好,嘴巴甜,小小一個人兒,奶聲奶氣的央求宋老頭,讓他在宋記打雜換飯吃。他說孤兒院的飯是大鍋飯不好吃,宋記的飯隔一條街聞著都香:「爺爺您做飯這麼香,肯定有本事。我想跟您學本事,我給您打工,我不要錢,您給我一口飯吃就行。」

五歲的小孩兒,能幹什麼?宋老頭性情孤拐,平時最不耐煩胡同里大嚷大叫一窩蜂的熊孩子。可陶暮小小一糰子,軟軟的白白的,抱著宋老頭大腿的時候,宋老頭能清晰的感受到小孩子比成年人高一些的體溫。他低頭看向陶暮,陶暮烏溜溜的眼睛裡滿滿的都是他。

宋老頭一下子就心軟了。他想起自己的兒子。當初他被下放,他老婆耐不得苦,扔下老人孩子改嫁了。他兒子從小就在街上遊蕩,天天飢一頓飽一頓,可能就像陶暮似的。如果那時候有人肯伸把手管管他兒子,興許他兒子就不會學壞,就不會在嚴打的時候挨了槍子兒。

陶暮就這麼在宋記留了下來。他年紀小,干不得重活兒。就在後廚幫忙刷碗洗菜。宋老頭清閒的時候教陶暮做菜,手把手的教,從削土豆皮切土豆絲到雕花勾芡顛勺掌廚。陶暮足足跟宋老頭學了七八年。冬練三九夏練三伏,手上磨出一層層老繭,指頭上留下一道道傷疤,從來沒叫過苦喊過累。

宋老頭於是就把陶暮當成了關門弟子。在宋老頭學廚那個年代,講究的是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師傅認了徒弟,不僅要教徒弟手藝,還得替徒弟操心前程,甚至連婚姻大事都要過問。比父子也差不了什麼。

宋老頭還把正房西邊兒,原來是書房的西耳房改了給陶暮住。方便陶暮每天晚上做完作業練完刀工基本功,直接休息睡覺。不用再折騰回孤兒院。陶暮從六歲那年住進四合院,一直到十二歲上初中。有人開始笑話陶暮身上永遠都帶著蔥姜蒜的油煙味兒,很不洋氣。

嘲笑的人多了,陶暮便不想在宋記做了。鬧著去胡同外邊的一家西餐店打工。因為穿馬甲襯衫看上去比大褂布鞋更洋氣。後來陶暮又陸陸續續的打過各種「洋氣」的零工。他模樣好,嘴甜,到哪兒都攬客。所以即便年紀小些,大家都愛用他。

陶暮白天上學晚上打工,專門找有員工宿舍的地方。下了班就直接在員工宿舍糊弄一宿。他是個脾氣特別倔的人,既然不在宋記打工,就不蹭宋家的四合院。但他每到周末還是會去宋記,帶著他打工店裡的各種西餐西點好吃的好玩的,去看宋老頭。

宋老頭每次看到他就會罵他,嫌棄他不懂事兒不務正業。於是漸漸的,陶暮連宋記都不愛去了。買了東西就往陶院長那一扔,讓陶院長幫他轉送。

等到了初三暑假,陶暮陰差陽錯的進了夜色打工。夜色的員工宿舍是劉耀為了投資,打包買的高級公寓。懶得往外租,索性給員工住。裝修奢華地段好,客廳里還有一個大大的落地窗。站在落地窗前恨不得能看到大半個燕京城。那是陶暮從小到大住過最好的房子。而且店裡的人都特別時髦,不管是駐唱歌手還是牛郎MB,一個比一個長得好一個比一個有錢,而且穿的用的都是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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