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齊開口說道:「這是我跟你耀爸的心意。你要真把我們當爸, 就收下。爸爸送給兒子禮物,兒子怎麼可以拒絕?」
「對, 對。那古時候不就講究個長者賜不可辭嘛。你要是真把我們當爹,就不能拒絕。」劉耀在旁邊附和孟齊的話。急不可耐的直接把車鑰匙塞到陶暮手裡。
「你也不用替我們兩個心疼錢。還是托你的福, 這點小錢我跟你小齊爸都能找補回來。」劉耀說著, 眼睛一斜旁邊那十來位主編,皮笑肉不笑:「大傢伙兒說,是這個意思吧?」
「是,是。」一眾主編還能說什麼,只能堆著笑臉賠笑答應著。
「行吧。你們都是文化人, 咱們也不來虛的了。說說吧, 你們想怎麼個求和法呀。」劉耀翹著二郎腿, 施施然的靠在沙發背上。談生意裝逼用的雪茄架在食指和中指之間,並沒有點燃的意思。
饒是這麼著,那一身彪悍的混不吝氣質仍然嚇的十來位主編面面相覷,不好說話。
當初他們受姚文霄的蠱惑,拿錢抹黑陶暮和夜色的時候,真沒想到劉耀竟然會這麼難纏。居然早就派人盯著姚文霄,還拿到姚文霄賄賂他們的把柄,還能請到燕京專門打經濟賠償的大律師,從侵權加非法所得這個角度把他們這麼多家媒體都給告了。
——圈內有多少家八卦周刊娛樂報紙,誰家不是靠著造明星的謠傳明星的緋聞賺錢賺流量?本身明星和記者就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明星靠記者刷存在感博取關注度提升知名度,報紙雜誌則依靠報導明星的新聞提升銷量拉廣告費。所以一般情況下,明星都不敢跟媒體撕破臉。怕的就是惹怒媒體被封殺。以前就算有明星惱羞成怒的告報社告雜誌,頂多也就是告他們侵犯明星的隱私權、損害明星的聲譽什麼的。就算官司贏了,他們雜誌社大不了出個道歉聲明置頂一下。反正新聞媒體一向都有「報導事實」的權力。明星就算氣急敗壞也無可奈何。耽誤不了他們賺錢賺噱頭。
偏偏到了陶暮這,就跟別人不一樣。先是捅出十多家媒體收受賄賂抹黑陶暮的事實,給十多家媒體定了個收受賄賂惡意造謠傳謠,以及不正當競爭的罪名。又讓人精確統計了十多家報紙雜誌在跟蹤報導「陶暮賣身」這則不實新聞期間,每一家報紙雜誌比起平時陡然攀升的銷量和廣告費,直接以非法出版和傳播陶暮肖像,侵犯夜色及飛訊網的商標及名譽權,非法獲得巨額商業利潤的罪名,把十多家媒體告上法庭。除此之外,還不忘計算飛訊網和彈幕網,以及國民校花校草評選大賽因為這些不實報導而遭受的巨額損失。
因為涉及到不正當競爭和非法出版等多項罪名,如果陶暮的官司真的打贏了,他們面臨的就不只是巨額賠償,甚至還得踉蹌入獄。
情況都這麼危急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們願意登報導歉,置頂一個月,半年也行。」還是那個地中海率先說道。
不得不說,一般人丑都愛想得美。
劉耀嗤笑一聲,毫不客氣的說道:「我知道你們文化人都有一種毛病,以為自己的嘴巴和筆桿子特別值錢。不過在我看來,你們那幾張破報紙還真不值一億三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