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暮做事向來不問初衷只看結果。所以在推廣網站這件事情上,他肯定會不遺餘力的幫助基因庫。不光是為了那些真心尋找家人的父母孩童,也是為了飛訊網的形象。
有過上輩子的經歷,陶暮雖然對沈家人戒備森嚴。但也不至於幼稚到直接拒人於千里之外。商業合作嘛,當然是只談利益不談其他。以陶暮一直以來「利字當先」的為人秉性,面對沈氏集團的傾力相邀,而且明顯是雙贏的合作項目,如果一味的拒絕推脫,反而有不打自招的嫌疑。
所以該吃肉吃肉,該喝湯喝湯,只要把會噎到嗓子眼兒的骨頭渣子扔掉就可以了。
沈家父子當然也能從陶暮的言語中聽出來,陶暮確實對這個推廣大使不太感興趣。想來也是,沈氏集團聯合滬城警方成立的走失孩童基因庫,是為了幫助父母尋找丟失的孩子,或者幫助孩子尋找親生父母。而陶暮的狀況確是生怕親生父母找過來。
兩者的利益切合點就不一樣,勉強讓陶暮來擔任基金庫的推廣大使,確實會有一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嫌疑——總不能讓陶暮一面擔任基金庫的推廣大使,一面昭告天下表示他根本不想認回親生父母吧。
按照陶暮一貫的為人處世,沈家父子絲毫不懷疑陶暮肯定會在接受採訪時表明自己的真實態度。那麼情況就有些尷尬了。陶暮一面幫助別人找孩子找父母,一面怕自己的父母找過來。還信誓旦旦的表示一旦找過來了肯定會告對方遺棄罪甚至是故意殺人罪。
這兩者放在一起,那畫面實在太美。沈家父子連想像的餘地都沒有。
所以請陶暮擔任推廣大使這件事自然是不了了之。好在沈家父子也算沒白來,陶暮最終還是答應了會幫基金庫做全國推廣。
按照沈家父子最初的想法,他們當然是希望飛訊網能夠開放數據接口,直接把飛訊網的用戶轉化成基因庫的註冊用戶。這麼一來,沈氏集團不但能順利把基金庫推廣到全國各地,甚至還能轉化掉飛訊網超過一億一千萬的註冊用戶。所以哪怕要付出一定代價作為利益交換,沈家父子仍然傾向於這種合作方式。
但是陶暮對於這種殺雞取卵的合作並不感興趣。他只同意幫助基因庫在飛訊網首頁打宣傳,甚至可以在每位用戶登錄飛訊帳號後做彈窗宣傳。號召更多人一起參與打拐行動。
雖然沒能實現利益最大化的合作模式,但飛訊網的推廣也確實幫助基因庫在最短時間內擴散到全國。沈家父子雖然覺得美中不足,但說實話,他們壓根兒也沒想過陶暮會同意第一套合作方案。當下還是心滿意足的協商好了後續的合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