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被還給下屬,秦書煬一邊往外走一邊掏車鑰匙。
他幾乎看不清面前的路,眼前還是圖片上的最後一句話。
【以上,是我本不該有的自證。但涉及到我的愛人和家人,我不得不浪費我的休息時間做這件荒唐的事情。我的愛人給了我所有的愛,那麼他們的體面和尊嚴,就該讓我替他們贏回來。】
——
上訴的時間其實比賀光徊想的要早一些,在他剛出院沒幾天就在辦理。
但辦這件事的不是秦書煬,是兩家的父母合力辦的。四個長輩為數不多能聚在一起,且意見一致的次數不多。
上一次這樣,是得知賀光徊生病,再上一次是知道他們的戀情,兩次是為了分開他們,而這一次是維護他們。
那會證據不足被駁回了兩次,連請的辯護律師都在委婉地表達這件事和解才是最好的辦法。
但架不住一家都是倔的,聽見和解兩個字就開始生氣,根本勸不了一點。
當賀光徊冒著腕骨變形的風險弄了一上午的長圖,好不容易把輿論壓了下去。
沒過多久又被挑了起來,只不過這次不是別人挑起來的,是斜坡上的一家小超市老闆娘。
也就是當初蹲在坡底那個小孩的母親。
聯網監控有半年的保存期,臨期清理的時候老闆娘才發現這驚心動魄的幾十秒。
第三次上訴終於被受理,看護中心也再沒什麼可辯解的。
判決書下來那天賀光徊仍舊缺席,他有更重要的事情,拿判決書這種不太重要的事情還是只能請長輩代勞。
這天是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是賀光徊和秦書煬結婚的第五年,也是秦書煬喜歡賀光徊的第十八年。
賀光徊被打扮得很帥氣,難得換了身正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