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譚繼誠,譚西文,何小萍,高麟,這四個人是絕對要處理一下的,不能讓他們好過。
至於其他人嘛……譚洛還算個幫凶,高夫人,高晉文,蘇珊,譚夢汐……都是無辜的人物。
劇情的主線本來是一樁親兄妹的案子。
現在搞著搞著,成了抱錯+詐騙+復仇狗血倫理大劇。
浮在表面上的這些「主角」,其實才是文中的「配角」,故事倒是情理之中,可是真相往往都在劇情之外。
林玲現在回頭看過來,怪不得作者一開始就設置了充滿詭異的譚家謎團,還讓高佑君做主角,其實作者的用意——本來就是譚家和高家的恩恩怨怨吧?
但是恩恩怨怨,賢賢不肖,到底該怎麼處置呢?
林玲想了半天,都不知道該到底從哪個人下手,這裡要處理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倒是梁若榆給出了一個建議:「林玲,我們先不妨從譚承芮跳樓的案子入手,看看高麟當年是不是真的誣告了那個房地產開發商,才導致了譚承芮的銀行破產的。」
林玲點了點頭,這是所有事件的開端,是應該調查清楚的。
但是事情發生在三十年前,網上已經沒有任何資料可以找到了,要找,也得去公安局查檔案。
***
隔日,兩個人就去了警察局。
歸功於譚繼誠的打點不少,譚家和當地的警察局關係匪淺。梁若榆說要看看當年的「時代銀行」破產案子,局長馬上就派人去拿資料了。
透過這一份資料,他們發現了不少「內幕」:
第一、高麟當初告發的那個房地產開發商姓李,名叫李建業。這個李建業本身就在房地產界臭名昭著,擅長製作爛尾樓賣給住戶。所以很多銀行都不願意給他貸款買地皮,李建業這才找到了小門小戶的時代銀行貸款三個億。
第二、時代銀行的CEO譚承芮當初也是被李建業忽悠的頭昏腦漲,才給他貸款的。那可是三十年前的三個億,是整個時代銀行的全部家底,涉及到本地和外地將近十萬名儲戶的儲蓄。
李建業只用自己手上數十棟爛尾樓做抵押,就從時代銀行借到了這一筆錢。在事發之前,譚承芮根本不知道那些「抵押物」都是爛尾樓……
事後,貸款出了紕漏,譚承芮才匆匆忙忙派人去估價,結果發現那些爛尾樓全部賣了也價值不了三千萬,更何況是三個億呢……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高麟有沒有誣告李建業的成分在?
經過事後專家的測定,李建業忽悠時代銀行投資的這處房產,依舊是一處爛尾樓。李建業本人就是個房地產方面的騙子,他利用爛尾樓去貸款,用貸款的錢製作更多的爛尾樓,然後貸更大的款。在他經手的工程期間,所有的建築公司都採用了不合格的產品在「建樓」,建完以後只有冤大頭才會購買李建業名下的這些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