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今:“……”
傅南風:“如果你不同意,我就讓樂樂住我家了。”
“你是不是不要命了?!”他怒吼,見傅南風注意已定,咬牙擠出幾個字:“……行,我同意了。”
傅南風嘴角一勾,笑了。
和睦相處第一步,get。
陸今氣得腮幫子疼。
他一想要收留一個反人類的大魔王就渾身難受,但是讓樂樂這個定時炸彈放在傅南風身邊,他更不放心。
不過轉念一想,樂樂對傅南風的占有欲他看得清楚,一旦樂樂住在自己這裡,一定會想辦法把傅南風往自己家裡拉,那其他人……
他堅決不承認,是因為今天的事情對姜樂樂起了兔死狐悲的同情之心。
姜樂樂需要同情?
別搞笑了。
☆、第26章
有陸今和樊雪景聯手, 這次虐童事件並沒有曝光,傅南風第二天回劇組照常拍戲, 沒有人知道,一個小孩差點就死了。
陸今被樂樂絆住, 一時沒法脫身, 傅南風總算能和薛廷順利的拍床戲了。
樂樂出院那天, 傅南風沒能抽出時間,是陸今接的她。
到了家裡, 一大一小面對面正襟危坐。
陸今遞過去一份文件, “看看這個。”
樂樂接過來一看, 是一份協同合作協議書, 她快速的瀏覽一遍,抬眸看他。
陸今揚眉:“等你成年至少還要六年,這六年你都要和我住在一起, 這意味著什麼, 你明白嗎?”
樂樂沒回答,用烏黑的眼睛看著他,等著他繼續。
陸今沒把她當成什麼都不懂的孩子,樂樂也沒在他面前偽裝天真無邪。
陸今:“如果傅南風被薛廷,或者其他人搶走了,你覺得她還會天天來我們這裡嗎?不會。所以,這是一份雙贏的協議, 傅南風喜歡我,你才能經常見到她。”
樂樂還是沒吭聲, 垂眸打開文件,再次看了起來。
她的樣子很認真,甚至拿出一支筆,像做作業一樣把邊看邊寫,把重點內容和具有爭議的點標了出來。
陸今沒有打擾她,坐在旁邊安靜的等。
樂樂花了十幾分鐘把這份協議書一個字一個字的看完,放下。
“有些條款我不同意。”
“哪些不同意?”
“這裡。”樂樂指著其中一條,上書:傅南風和陸今在一起的時候,不許惡意打擾【註:尤其是晚上】。
樂樂:“為什麼註明尤其是晚上?晚上姐姐應該和我一起睡。”
陸今揚眉:“我說姜樂樂,你搞搞清楚,這是我家。如果傅南風和我結婚,那她就是主人,而你是客人。主人要和我,睡主臥室,客人要睡客房。你要讓她跟你睡客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