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眼神中帶著點微微的不知所措,他把椅子往桌子下面一推,把手機拿了起來,「我先出去一趟。」
向渝坐在書桌旁邊的椅子上,書桌上空蕩蕩一片,連根毛都能清晰地找出來。
現在房間裡也沒人,鄭麗景一來,把在房間等著的幾個阿姨全都叫出去了,自己的譜兒還沒擺完,也被一個電話急匆匆的叫出去。
向渝擰開了一瓶水,嘴唇對著瓶口舔了舔水,他也不渴,就是喉嚨發緊,跟有把鐵絲擰著他的脖子一樣。
沈崇大概是徹底放棄他了,向渝又把通話記錄翻開,上面還是那幾個字,一點刷新頁面的苗頭都沒有。
向渝把一條腿架在書桌下面的木板上,頭枕著椅子最上面的一條槓,閉著眼睛。
什麼是喜歡呢?
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流行喜歡人,當時他順應潮流,還喜歡過某個同班的女學生,結果可能是小屁孩時期威懾力太大,那女孩子一見他就開始哭,直接把向渝給哭煩了。
後來他發現他又喜歡上了隔壁家的大花。
大花帶頭繩的時候很好看,穿的小裙子也很漂亮,就連走路的時候一扭一扭也很好看,他當時摟著大花就找上了他的爹媽,在他父母面前光明正大地說要和大花結婚。
向渝確定那時候真的是自己情感最為充沛的時候。
然後他爸直接了當地告訴他大花是條狗,物種有生殖隔離,兩個物種不能跨越,而且大花是個公的,讓向渝找個人當對象。
他父母兩個人給他過生日的時候,回憶往昔,每次都會提到這件向渝都記不清楚的事情,然後兩個人一起笑話他。
向渝把手機舉起來,正對著自己的眼睛。
說實話他還真的沒有認真喜歡過誰。
沈崇那個情侶證把他給驚呆了,向渝當時腦袋裡就一個想法,絕對是他把沈崇給拐了,要不然就沈崇那個墨跡的要死的性格,絕對干不出那麼驚世駭俗的事情。
那肯定就是自己仗勢欺人,強權壓迫,讓沈崇跟自己簽訂了不平等條約。
向渝的手機叮咚一動,手機又進來一條簡訊息。
向渝打開聊天界面一看。
後面帶紅點的是班長的id。
班長的頭像一動一動,「向渝,你跟沈崇回到家了嗎?」
向渝仰著頭,舉著手機,兩隻手捏著手機,用手指頭在鍵盤上打字。
班長:那,沈崇怎麼你了嗎?還是回去都不說話?
向渝:「...」
向渝:什麼叫怎麼我了,班長,我也是個身強力壯的男人,擁有絕對健壯的肱二頭肌。你不能這麼說。
班長發了個微笑的表情,「好好好,我不是故意的。向渝,我想問問你,你喜歡沈崇嗎?」
向渝腦袋空空的,想到什麼就發什麼,直接點了六個點作為省略號。
班長:說實話,我真的想問問你,當時我看你表情不太好,沒敢說,你現在怎麼辦?就沈崇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