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月見為首的男人,手裡拿著一堆錢幣。方才那位叫秀英的婦人進入對面的屋裡,過會兒出來時,手裡也拿了一堆票證跟一麻袋子東西。
距離太遠,林小月看不清楚。
只聽到男人說:「19.9塊錢,10張糧票,5張布票,10斤玉米面。東西都在這兒了。以後這女人,就算跑回去,也得給我扭送回來!」
林小月知道,男人口中的『這女人』就是她。
所以,她是被窮娘家用19塊9賣到了這裡啊。
林小月內心涼涼。
雖然知道是原主林小月的既定身世,可是,一想到被賣的是自己,林小月還是酸了鼻頭,眼眶泛紅。
她看向男人對面,收錢的那位娘家人,婦女清點好一張張錢、票,麻利收進口袋,「成,那我們就走了。」
收錢的動作太快了。
木的感情…
見此情此景,林小月嘆出沉沉一口氣,剛才差點要流出的鱷魚眼淚,爭氣的收了回去。
這樣的娘家人,斷了也好。
院子裡,林小月的娘家人收到所有東西,轉身便走了,連看都不看林小月一眼。
畢竟,這不是嫁女兒,是賣女兒。
雖然不知道娘家究竟是有多窮,要到賣女兒的地步了。
可林小月清楚,自這刻起,她日後與娘家便再無關聯。
書里是這樣寫的。
院子裡,餘留下來的都是顏家人,現在,也算是林小月的婆家人吧!
此時的劇情還在原文的前期節奏里,1977年的秋季。
這時的顏陽還未黑化,6歲孩子的人格是主人格,占據19歲的身體。
那時候看這本年代文,林小月其實覺得,整本文最爽的點都在顏陽身上。
因為他三個人格的設定,以及他處理壞媳婦的果決手段,與男主事業、感情上明爭暗鬥的種種情節,都叫人有無比舒適的閱讀體驗!
然而…
這樣的男人,成為她丈夫後,林小月心驚膽戰。
此時,她看向院子裡,正蹲在地上玩小石頭的顏陽,眼底情緒充滿複雜。
雖然不知道怎麼就穿到這裡來了,可現在,她也只能先當好他媳婦兒了。
不然,後期會被他……送給乞丐!
「行了,人走了就進屋吃飯吧!」
主屋裡,傳來老太太的催促聲。
林小月見院子裡的人一個接一個的走進主屋,她的肚子也不自覺的唱起了空城計。
這時,不遠處蹲在地上的顏陽忽然叫了起來,「媽媽!」
「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