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故事並不算男,只是發生在兩人高中畢業之後的事情。
一個為了能在溫布爾頓大球場比賽而努力,一個正在為了能夠參加紅白歌會,在武道館、東京巨蛋開演唱會而努力。
番外就是講這兩人各自努力,在屬於自己的舞台上發光發熱的片段。
當然最後的收尾落到了結婚戒指和結婚登記表上。
經過數年的愛情長跑,當然要有個眾望所歸的圓滿結果。
當然這也是少女漫畫的常規操作啦。
BE的倒也不是沒有,但九成九的少女漫都還是她和他甜蜜的在一起了的眾望所歸大結局。如果不是角度新穎功底深厚,不去另闢蹊徑會更加安全。
難得的周末,就這樣在拼死的忙碌中過去了。
一天之內畫了太多圖,第二天上班的時候高橋熏都覺得自己的肩膀在隱隱作痛。
酸脹酸脹的痛——要不要下班之後再去春緋老師推薦的按摩店去按一下呢?
但頻繁去按摩店總有種自己好像已經老胳膊老腿的錯覺?明明她才二十出頭,還是最有活力的年級。
然而還沒等她走進自己的辦公室,就在樓梯口被人截了個正著:
“不好啦高橋老師,芹沼她被人搶去結婚了!”
經常跟芹沼花依一起行動的男生中最活潑的那個一臉焦急的大喊。
“她小時候的青梅竹馬突然囚禁了芹沼,強迫芹沼跟他結婚!今天就舉辦婚禮了!”
……不是,我是今天早上醒的方式不對誤入了什麼強取豪奪的愛情漫畫麼?
還有,你們是不是不知道結婚的話,必須是公證了結婚申請才有效,只是舉辦婚禮是沒有法律效益不被承認的啊?
作者有話要說:熏妹:我覺得我的人生好像突然從熱戀跳到了婚後……仿佛少了點什麼?
終於到吐槽《我太受歡迎怎麼辦》那個硬傷一樣的強行結婚了【餵】
二科家不行啊(你)一個聲優請來的保安人員都搞不定,按照島國頂級豪門什麼都可能做到的這個前提來看,她家一定不是頂級豪門(餵)
第五十五章
高橋熏認識這個男孩子,他也經常跟在芹沼花依身邊。雖然有一點點小傲氣但絕不是什麼壞孩子,更不是會拿身邊女孩子的事情開玩笑的人。
但他說的話還是讓高橋熏難以置信。
她花了一分鐘才理解了他話中的含義。
報警。
不是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但她在聽到這件事之後,第一個想的就是‘報警’。
這種說難聽點就是拐賣婦女的行為,當然要報警,讓警察叔叔給他點顏色看看。
她才不管對方是明星還是聲優呢。
公眾人物犯錯就不是犯錯了麼?憑什麼還要給他臉保他的面子?
——當然前提得是那人確實是強取豪奪而不是兩情相悅。
要是兩情相悅,那她這就是棒打鴛鴦而不是救人逃離火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