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果你要踩什么,你会用惯用的那只脚去踩。噢,我承认,有时候因为站的位置不太方便,所以即使你一向惯用右脚,也可能会用左脚去踩,不过这不适用于壁炉前踩熄余焰的那个人。因为就像我前面说过的,我们在壁炉前面的地毯上发现了一个左脚印子,正好就在前面所说壁炉那堆灰烬的正前方。这就表示烧纸的人所站的位置可以自由运用两脚,不会有任何不方便,那么他是用哪只脚踩余焰?右脚!所以他是惯用右脚的人,依此类推,一定也是惯用右手了!」
父亲困惑地闷哼了一两声,老绅士叹口气问道:「这一切又导出什么矛盾的结果呢?」
「导出这个:凶手用左手持刀,但踩熄余焰的却是个右撇子。也就是说,可能有两个人涉案,行凶杀害参议员的是左撇子,而右撇子则烧掉那张纸并用脚踩熄。」
「这么一来,其中又有什么不对呢,亲爱的?」老绅士柔声道,「如你所说,有两人涉案,那又怎么样?」
我瞪着他,「你不是认真的吧?」
他咧开嘴笑了,「认真什么?」
「当然,你在开玩笑!让我说下去,这个结论对阿伦·得奥有什么影响?我想,无论得奥和这桩命案有什么关系,他绝对不是烧纸共踩熄余焰的那个人。因为就我们刚刚推论出来的结果,他应该会用左脚去踩,而现场发现的证据却是右脚印。」
「好极了。现在,那张纸是什么时候烧的?桌上的那叠便笺是刚拆封的,只用掉了两张。佛西特参议员致命伤口所喷出来的血溅得书桌上到处都是,在吸墨纸上有一个直角形状的血迹,那个直角形状是一叠放在吸墨纸上面的便笺所留下的。可是,当我们发现时,现场那叠便笺最上头的纸却是干净的——上头没有血迹。这怎么可能呢?如果参议员遇害时,那张纸在最上头,就一定会沾到血迹,因为下头的吸墨纸都沾到血了。由此可以推断,参议员伤口的血大量喷出时,那张纸一定不是放在最上头。换句话说,有另一张沾满了血的纸,原先是在最上头的,后来被撕掉,留下的是我们所看到的那张洁白的纸。」
「没错。」
「那两张用掉的便笺,之前我们已经说明了其中一张的下落:放在寄给芬妮·凯瑟的信封里,而且一定是佛西特遇害前自己写好的。那么唯一不见的那张便笺——就是在壁炉里烧毁的那张,父亲已经亲自证明过,是从桌上那在便笺撕下来的——一定被撕掉了,而沾了血迹的便笺也不见了。」
「但如果这张不见的便笺上头沾了血迹,那么一定是在『谋杀之后』才被撕掉的,因为便笺最上头那张应该有血迹才对。而且,这张便笺在谋杀之后还被烧掉了,然后余焰也被踩熄了。谁烧的,凶手和烧纸的是同一个人吗?如果凶手就是烧纸并踩熄余焰的人,那么我已经证明,得奥不可能是烧纸并踩熄余焰的人,于是他也就不是凶手!」
「等一下!」老绅士轻轻喊着,「佩辛斯,不要推演得太快。你假设凶手和踩熄余焰的是同一个人,可是你能证明吗?你应该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