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副厅长在这次会议上大胆地引进了竞争机制,提出要有奖有惩。
这次会议,不仅对各地、各警种密切配合提得十分明确,使各级公安部门提高了“大刑侦”的意识,王副厅长提出的奖惩制还大大调动了干警们的积极性。
八、端倪初露
“4.5”特大案件发生之后,根据省公安厅的具体指示,许昌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分局正在一步一步地开展工作。
魏都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赵新动开了脑筋。
赵新搞了多年刑侦技术工作,想问题总爱从技术角度着眼——从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枪支、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犯罪手段看,“4.5”案件与许昌市发生的“2.19”“3.22”抢劫加油站的案子有很多相同之处:三案中,犯罪嫌疑人都是一高一低,高个儿约二十七八岁,身高一米七七左右,体态较瘦,留偏分头;低个儿二十多岁,身高一米七十左右,脸型、体态都稍胖,自然发型,两人都是许昌当地口音;三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都骑摩托车,都是低个儿驾车,高个儿坐后座;三案中,都是高个儿起主导作用,低个儿处于服从地位;三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持枪,其中一支是“健卫一20”
小口径运动步枪,另一支是五连弹滑膛猎枪。
多年的刑侦技术工作,养成了赵新细致入微的思维定势。
他沿着三案的各个特征思索,越想,越吃惊地发觉,三案有那么多相通之处。
如果有证据将三案串并,那么……
有没有并案的证据呢?
对于刑侦技术人员来说,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现场遗留物和现场痕迹。
4月10日,省公安厅在禹州市召开第二次破案协作会,赴会之前,赵新很周到地带上了“2.19”“3.22”两案提取的现场弹壳。省公安厅刑侦处的杨元伟副处长看到赵新带来的弹壳,发生了极大的兴趣,他当即叫来了省厅的技术员,将“4.5”
案现场提取的弹壳,与前两案的弹壳一起比对。
惊人的结果出来了:经鉴定,从击发点、弹道痕迹等特征来看,三案的弹壳完全~致,都是同样的“健卫一20”小口径运动步枪和五连弹滑膛猎枪发射出来的!
就是说,三案可以串并。
这个结果,将侦破工作大大推进了一步;这个结果,却使许昌市公安局的担子骤然加重——三案中,有两起发生在许昌。如果证明犯罪嫌疑人就在许昌,那侦破“4.5”案件的重任必然落在许昌市公安局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