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刑侦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范培军不敢有丝毫懈怠,立即与其他局领导一起召开局党委会。摆在他们面前的严峻事实是,许昌应该作为“4.5”案件的工作重点。
必须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对“4.5”“2.19”“3.22”三案的侦破力度!
市公安局迅速组织了20多名有多年刑侦经验的侦查员,组成了专案组,由赵新负责。他们很快投入工作:检索资料——在“45‘案现场提取了一枚指纹,怀疑是案犯所留,需要与现有的指纹资料进行比对,这是一项极其浩大的工程。需要比对的指纹有十万份!
分析几个发案现场,力求扩展情况;进一步摸排线索;有人提出一条可疑的线索:1994年12月25日凌晨,许昌市体委仓库被撬,犯罪分子盗走一支“健卫一20”小口径运动步枪和九千发子弹。因为体委管理十分混乱,仓库的东西都没有登记,到底丢了多少东西、怎么丢的、是否有内盗嫌疑,等等,都无从查起。
现在,“2.19”“3.22”“4.5”三起案中都出现了“健卫-20”
枪,会不会与“12.25”案件是一伙人所为呢?这起案件应不应该也串并在一起呢?
“缺乏足够的证据。”范培军想,“万一串并错了,会给侦查方向带来极不利的影响。”
作为一个指挥员,在掌握确凿的证据之前,绝不能随便下结论:否则一步不慎,满盘皆输。
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从漯河市又传来一条线索:4月3日深夜,该市人民路民政局渔猎门市部被盗。当时值班员发现有盗贼登上窗户,便厉声喝问:“谁?”
对方根本置之不理,仍然撬窗。当值班员起身要打电话报警时,窃贼竟然窜入室内,凶狠地砸坏了电话机。这一次,被盗一支五连弹滑膛猎枪和两箱铁砂。
得到这一信息,许昌市公安局立即派员赶赴漯河。但现场十分混乱,只提取了一枚完整的足迹,是27码旅游鞋留下的。与“4.5”案件的足迹比对后发现,与“4.5”案中一名案犯的足迹相同!
这又是一条重大发现,说明案犯是先盗抢,再作案。
有利的契机,激发了人们极大的工作热情。正当范培军、赵新等带领“4.5”专案组的侦查员们,夜以继日地摸排情况,扩大视野,寻找线索,一步一步地向那两个凶残的犯罪分子逼过时,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更大的考验正一步一步向他们逼来。
九、孤注一掷
“哥,再给点钱吧,俺的钱花完了。”
一个低个儿、脸庞身材都显得胖乎乎的小伙子,可怜巴巴地望着面前的四哥。这位四哥却跟他不大相同,个子高高的,容长睑型,梳偏分头,长相潇洒,动作、谈吐都显出精干与自信,不像这个六弟那样窝囊与愚蠢。